《 第三章 地区】间横向补《偿
《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指导、推动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等方式—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 根据生态—保护实?际需要上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协调—下级人民政府—之间开展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第十《五条 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针对下?列区域开展
【 《(一)江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所在—区域;
》 《(二)重《。要生态环《。境要素所《。在区域?以及其他生》态功能重要区域;】
,
, (三—)重大引调水—工程水源地以及沿线!保护:区;
【 ,。(四)其他按照协议!开展生态《保护补偿的区—域
第十六条 】对在生?态功能特《别重:要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跨—自治州、设区的【市重点区域》开展: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可【以给予引导》支,持
—。 对:开展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取得显著!成效的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可以在—。规划、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第十!七条 ?开展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以下称补偿】。协议)明《确下列事项
【 (一)补】偿的具?体范围;
! (二?)生态?保护预期目标及其监!测,、评判指标;
【
》(三)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保!护责任;
【 (四》)补偿方式以及【落实:。补偿的相关安排;】
》 (:五,),协,议期限;
— (六)违】。。反协议的处理;
】
: (七)其【他,事项
】。确定补偿协议的【内,。容应当?综合考?虑,生态:。保护:现状、生态保护【成本、生态保护成效!以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
—。
? 生态保护—地,区获:得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应当用于本地—区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需要《直接补偿给单—位和个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补偿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第十八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严格履行所【签订:的,补偿协议生态保护】地区应?当,按照:协议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生态受益地区】应当按照约定积极】。主动履行补偿责任
!
》因补:偿协议履《行产生争议》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必:要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决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执行
?
第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补偿协议—期限届满《后根:据实际需要》续签补偿《协议续签补偿—协议时?可以对有关事项重】新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