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深规划资源规】。〔,2023〕》。11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 , 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8日?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供应《。批后:监管规范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遵循“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理、节约集约”】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开工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线《性工程、《水务工?程、环保工程、【应急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对开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本办法所称竣】工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整宗【地的规划条》件核实或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文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作》价出:资(入股《)合:同(以下简称供应】合同)的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
第》四条 根据》项目: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和建》筑规模的不同对建设!用地:。的开工、竣》工期限作如下规定
!
, (一)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
《。 :(二:。)主体?功能为非住房类【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按下表规【则确定其中建—设项目地下室≥3层!。的其开工日》期可:再延长6个月竣工期!。限相:应顺延?
建!设项目竣《工前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下同)《的以总建筑面—积按上表重》新核定开工、竣工】期限开工期限自原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建设项】目竣工后经批—准提高容积率的增加!部分建筑面积按上表!核定开?工、竣工《期限开工、竣—工期:限自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签发之日《或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涉及开工、竣工【逾期或闲《置土地的应先按【。规定:处置完毕
! (三)《线,。性,。工程(道路、综合管!廊等)用地》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竣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 除住房《类建设项目外建【设用:地存在建设条件【特别复杂、特殊工】艺或建设要求等【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人!提交:专业资质机构—出具的关于项—目建设周期的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经土地使用权供应方!核实后可对用地【的,开工、竣工期—限再:另行规定、约定
!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土?地使用权供应方报】告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情况【土地使?用权人?确实无法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的规定、约》定按:。时开:工、竣工的可按照本!办法申?请延长?开工、竣工期限并】对不能按时开工、竣!工原因进行说明【并举证
《
第六条 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竣工的情形(非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包括
— (一)—因未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无法按时—开工、竣工的;
】
(二)】因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土!地使用?权人:不能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按时开工、竣工的】;
(】三)因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规定】。、约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订的:;
? , (四)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按》时,。开工、竣工的;
】
? (五)因军事管!制、文化保护—等无:法按时开工、竣工的!。;
(】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定区【域或:特殊类型的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有其他强制性要!求,。及其他行为致使项目!无法按时开》工,、竣工的
】 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开工、竣【工的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人主【张,无法按时开工、竣工!属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供!原因说明材料和市】或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如实说》明对地块施》工的:实际影响及影响【的期间
!市或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出具影】响开工、竣工的书面!材料其?中属市级部门职责】权限的由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材,。料;:属区级部门》职,责,权,限的由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材料如对政府原因!认,定存在异议或存【在,职权划分《不清:等特:殊情形的可报—请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协】调或指定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材料
《。
第八条 因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导】致建设项目用地【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延长《开工、竣工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应对未《按时开工、竣工【的原因进《行认定认定后—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签发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或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工?、竣工期限如土【地,使,用权人?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由土】地使用?权供应方报区政府】审定
》 按前款—规,定延长开工、竣【工期限的不计—收违约金每次延期不!得超过1年延长【开工:期限的竣工期限相】应顺延
第九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的规定、】约定期限内按—时开工开工》期限不予延期—超过:规定、约定的开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置
—
? 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竣工》延,期的应在《竣工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并按申请延》长竣工的期限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延长1个月!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含出让、租赁!和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价款》。下同:),。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0.5%计收;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申:请延期只可延期1次!。且最长不得超过2】年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经处置》。后延:长竣工?。期,限的不能因企业自身!原因再次《申,请竣工?延期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后竣工期—限,按原供应《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顺延
】
? 土地使用权【人,实际竣工逾期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竣工逾期】的原因进《行调查和认定属于】企业自身原》因的须按规定收取】违约金逾期2年【以内按照前款—。规,定,标准缴纳违约—金逾:期满2年(》含2年?),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可以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的?规定、约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计收违《约金如实际逾—期期限按照前款规定!测算应缴《纳违约金《的比例高于20%的!按实际测算的比【例,计收
《 《土,地使用权人缴清违约!金,后,由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办理延长竣工期】限的手续签发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或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竣工期限
【第十条 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供应】。合同约定以有偿使用!。价款为基数计收的】。违约基数按供应【合,同约定的《有偿使?。用价款?。确定供应合同—约定:。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基数计》收的供应合同有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基?数按供应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定》;供应合同》未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的15%确!定
建】设,项目竣工前提—高容积?率的竣工《违约以整宗地的【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作为基数计】收违约金;建设项】目竣工后《提高容积率的竣工】违,约以提高容积率补缴!的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作为基数—计收违?约,金
第十一条 】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分期开发建【。设并规定、》约定了各分》期的竣工期限—的竣工逾期的违约责!任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分别:确定逾期竣工的期】限,和面积?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未规定、约定】分期开发建设的以整!宗地竣工《的时:间确定逾期》竣工的期限
第】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在受理《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整宗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或分期开发建设【的最后一《期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时应核查】申请用地是否在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的竣—工期限?内竣工存《。在逾期竣工》情形的应在规划【条件核实《相关文件《中明确土地使用权人!须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完善竣工逾期用】。地手续通过规划条】件,核,实的建?。。筑指标与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不一—致,的应按规《定申请签《发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或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为—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应进一步【做好预?警提醒工作通过【现场核查、闲置【。土地处置《、竣工验收、—。开发建设进度跟【踪管理等手》段构建土《地利用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
第十四条 【2018《年1:0月17日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11—号,)施行前已签—订供应合同但还未竣!工,的建设项目因—无法按时竣工—申请竣工延期—或实际竣《工逾期的违约—责任按供应合同约】定执行;供应—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本办【法执行实际逾—期竣工满2》年,(含2年《)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可【以按:供应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计收违《约金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