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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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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规划资源—规〔2023—〕1:1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 特此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8日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供《应,批后监管《规范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遵循“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理、节约—集约”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开工: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线性!工程:、,水务工?程、环保工程、应】急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对开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本办—法所称竣《工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整宗地的规划条【件核实或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文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作价出资(入】股)合同(以下简】称供应?。合同)的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
》
,第四:条 根据项》目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和建筑规模!的不同对建设用地】的开工、竣工期限】作如下规定》
》 (一)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
! (?二)主体功能—为非住房类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按下表规则确【定其中建《设项目?地,。下室≥3层》的其开工日期可再延!长6个月竣工—期限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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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前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下—同)的以总建筑【面积按上表重新核】定开工、《竣工期?限开工期限自原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建设项目竣》工后经批准提—高容积率的增加部】分建筑面积》按上表核定开工、】竣工期限开工、竣】工期限自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签发【之日或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涉及开工、竣!工逾期或闲置土地】的应先按规定处置完!毕
《。 (三)—线性工程(道路【、综合管廊等—)用地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竣【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 除住房类建设项】目外建?。设用:地存在建设条件【特别:复杂、特殊》工艺或建设要求【等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人?提交专?业资质机构出—具,的关于项《目建设周期的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文!件经土?地使用权供》应方:核实后可对》用地的开工、竣工】期限再另行规定、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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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土地使用权供应【方报告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情况土地使用【权人确实无法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的规:定,、约定按时开工【、竣工的可按照本办!法申:请延长?开工、?竣工期限并对不【能,按时:开工、竣《工,原因进行说明并举】。证
第六条— 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竣】工的情形(非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包括
(!一)因未《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无法按】时开工、竣工—的;
【 (二)因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土地—使,用权人不能》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按时开工、竣】工的;
《
: ?(三)因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规定、约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订:的;
(!。四)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按时开?工、竣工的;
】 (五)【因军事管制》、文化保护等—无法:按时开?工、竣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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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定!区域或特《。殊类型的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有其他强制性要求及!其他行为致使项目】无法按时开工、竣】工的
】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开:工,、竣工的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人主张【无法按时开工、竣工!属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供原因说明材料和市!或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如实说明对地块施工!的,实,际影响及影响的【期间
《 , ?市或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出具影响开工【、竣:工的书面材料其【中,属,市级:部门职责权》限的由?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材料【;属区?级部门职《责,权限的由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材《料如对政府原因认】定存在异议》或存在职权划—分不清?等特殊情形的可报】请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协调或指《定,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材料
第》八条 ?因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导致建设项目用】地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延长开工、】竣工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应》对未:按时开工、竣工的】原因进行认》定认定后按程序办理!延期手续签》发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或,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工、竣》。工,期限如土《地使用权《人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由土地】使用权供应方报【区政府?审定
按!前,款规定延长开—工、:竣工:期限的不计收违【约金:每次延期《不,得超过1年延—长开工期限的竣【工期限相应顺延【
第九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的】规定:、约定?期限内按时开工开工!期限:。不予延?期超:过规定、约》定的开工期限—。未动工开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置
! 《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竣工》延期的应在》竣工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并按?申请延?长竣工的《期限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延长1个月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含《出让、租赁和—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价款下同)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0.5?%计收?。;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申】请,延期只可延期—1次且最长不得超过!2年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经处置后延—长竣工期《限的不能因企—业,自身原?因再次申请竣工延期!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后竣工期《限按原供应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顺延】
: 《土,地使用权人实际竣工!逾期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竣工逾!期的原因进》。行调查和认定属于企!业自身原因》的须按规定收取违约!金逾期2年以内按照!前款规?定标准缴纳违约【金逾期满《2年(含2年)【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可以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的规定、—。约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计收违【约金如实际逾—期期限按照》。。前款规定《测算应缴《纳违约金的比—例,高于20%》的按实际测算—的比例计《。收
《 ?土地使用权人缴【清,违约金后由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办理延!长竣工?期限:的手续签发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或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竣】。工期限
》。第,十条: 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供应合】同约定以有偿使【。用价款为基数—计收:的违约基《数按供?应合同约定》的有偿使用价款确定!供应合同约定—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基数计收的供应【合同有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基》数按供应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定;供—应合:同未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的15%!确定
》 建《设项目竣工前提高】容积率的竣工违约】以整宗地《的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作为基数计收违】约金:;建设项目》竣工后?提高容积率的竣工】违约:以提:高容积率补缴的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作为基数计收违【约金
第十一【条 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分期开发建!设并规定、约定了】各分期的竣》工,期限的竣工》逾,期的违约责任按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分别—确定逾期竣工的【期限:和面:积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未《规定、约定分期【开发:建设的以《整,宗地竣工的时间确】定,逾期竣工的期限
!第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在受理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整宗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或分期开《。发建:设的:。最,后一:期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时应核查申请【用地:是否在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的竣工期限内竣【。工存在逾《期竣工?情形的?应,在规划条件核实【相关文件中明—确土地使用》权人须?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完,善,竣工逾期用》地手续通过规划条】件核实的建》筑指标与划拨决【定书或供应合同【规定:、约定不一致—的,应按规定申请—。签发:划拨决定书补充【文件或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为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应进一步做》好预:警提醒工作通过【现场核查、闲置【土地处?置、:竣工验收、》开发建设进度跟【踪管理等手段构【建土地?。利用: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
第十四条 【2018年10月1!7日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11?号)施行《前,已签订供应》合同但还《未竣工的建设项目因!无法按时竣》。工申请竣《工延期或实》际竣:工逾期的违约责任】按供应合同约定执行!。;供应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本办法执行实!际逾期?竣工满2年(含2年!。)的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可以】按供应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供应合同有—偿使用价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20:%计收违约金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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