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 建标库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行业监管部门对数据处理者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及本办法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数据处理者应当对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予以配合。
第二十九条 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组织下,自然资源部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开展数据安全审查工作。
第三十条 数据处理者及其委托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