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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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
, (一)租】赁厂:房、仓库是指租赁】用于从事生产、储】存物品?的工业?建筑;
】 ,(二:)出租?人是指?租赁厂?房、仓?库的所有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 (:三):承租人是《指,租赁厂房、仓—。。库,的,使用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六条【 租赁露天生产场所!、堆栈、货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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