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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消防救援!衔的首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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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授予消防—救援衔以消》防救援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学历学位!、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十四条 初任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下列:规定首次授予—消防救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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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录取得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授予四级指挥员消】防救:。援衔;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授予《。三级指挥《员消防救援》衔;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授予一【级,指,挥员消防救援衔; !
?。 (》二)从消防员选拔】任命为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按照?所任:。命的职务等》级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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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从国家机】关或者其他救援队伍!调入的?或者:从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中招录的按!照所任命的》职务等级《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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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初任消【防员:按照下?列规定首次授予【消防救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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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者毕业生中招录!的授予预备消防士;!
《 , (二)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的其服役》。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 (三)从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中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第十六条】 首次授予》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救援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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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授予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 !
(】二)授予高级指【挥长、一《级指挥长、二级【指挥长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批准;《。
】(三)?授予三级指挥长、】一级:指挥员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总队级单位正职【领导:批准其中森》林消:防队伍?人员: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森林?消防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正职领导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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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授予二《级指挥?员、三?级指挥?员、四?级指挥员《由总队?级单位正职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首《次授予消防》员消防救援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
—(,一)授予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森林消【防,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正?。职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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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予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由总队级单】位,正职领导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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