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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4号 【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日应急管!理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 , 2024年1月1!0日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   ?。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 ,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  《   ?。(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   ?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应急—管理部?决定:;    —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决【定; 《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决定《; :  :。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决定 】     》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 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 !   ? ,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决定 【  :  上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应,急管理部门或者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的程序执行 !。 第:十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瞒报、谎报、迟】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 】    (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300万【元以上3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3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4?00:万元以上4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4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 (一)造成—3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造成2【人死亡或《者6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1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2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造成7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10》人以上13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6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2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造成13—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6,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6】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40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6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造成30人以上4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1】2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2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三?)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5,0人以上重伤或【。者2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罚款数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以罚款  】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 ,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或》者未:依法取得有关证【照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四)【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   !  (五)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    》 (:。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形 《 第十九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第二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20%至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至?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50%的》罚款;   【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50%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定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二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本规定存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的应【急管理部门》或者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 第二十三条— 在事故调查中发】现需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其—他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处以罚》。款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7月【12日公布2—011年9月1日】第一次修正》、,。2015年4月2】日第:二次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