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与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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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从事下列!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必须申请】登记:取得探矿《权
:。
? (一)【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的,勘查;
》 (【二)地下《水、地热水及—矿泉水资源的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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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勘?查登记按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第九条 从事!下列地质《工作:不进行登记
【 《。 (一)不进【行山地?施工的地质踏勘、】地表地质调查的科】研项目和资源—。规划项?目;
】 , (二)矿山企业在!其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内进行【的生产勘探
! 《。从事上?述所列?的地质工作》不得影响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生产《作业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 第十条《。 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合作、合资—。。勘查矿?产资源的探矿权【的归属及《探矿:权申请人由合同约】定政府出资勘—。查矿产资源的政府】。委托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
《 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依法取得的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
—第十一条 申请【。探矿权时除》应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 《 (一)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范围内矿权】设置情况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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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职责负责管理【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矿》床工业指《标
】 探矿权人完成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后必!须编:写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经—国务:院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经评《审,、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
第十三【条 探矿权人应在矿!产资源储量》认定后一年内—向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交地》质勘查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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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保护汇交地【质勘查成果资料的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按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地质调查工作前应!先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领取地!质调查证取得地【质调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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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地质调查权】的,单位可?以在已设置探—。矿权、?采矿权的范围内进】行地质?调查工作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给予支?持,
在已设!置地质?。调查权的范》。围内他?人可:以依法申《。请取:得探矿权、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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