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加快标【准河南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标准的制定、实!施、创新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 :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
,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原则
《
,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化—战略发展标准化事】业,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省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 ,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 :(一)?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规划开展标准化研究!组织制定本省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 (二)组!织制定?省地方?标准负责《省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备案;
!
(】。三)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四)组织》实施标?准化奖励《。;
? (五】)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六)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 (七)】。开,展标准化宣传工作】推动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开展标准化研究!提,出标准化需求—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计划—推,动标准化《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二):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省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组织起草、—征求意见;
【 : (》。三):。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市地方标准—。等标:准的制定;》
《 (四—),组织本?部门、本行业—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 (五】)协助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 第八条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产业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
《 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标!准体系研究和标准】比对分析为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提供服务
】第九条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