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 】(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明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成因分析和—针对性治理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实?时监测数据分析、预!报和:应,急响应机制》防范重污《染天气产生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重,。。污染天?气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污染天《气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依据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重》污染天气防》治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 】    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观!测,、大:气,污染源排放调查【、主要污染物—来源解?析等内容《受委托从事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对!其出具的污染—成,因分析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前述单位的质量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成【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防治方】案向社会《公开并?定,期进行评估 !。    重》污染天气防》治方案应当》明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工程治《理项目、改善—期限、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 —。 , 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会商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和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水平按规《定,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中长期!潜在趋势《分析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监】测、预报能力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监测站点选址工作! :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与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协—商解决区域》重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与【应急联动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级—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或者?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特殊时段管理—    【。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 第六条《 ,。未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督促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有色【金,属等企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超低排放改造】或者深度治》理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第七条 !在本省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进《行基本?。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排放检验信—息等信息编码登记】  》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建,立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督!促本行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编码登记 !。     在本!省,注册:登记的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具【体规定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 在本省》行驶:的机动?车、通航船舶不【得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的污—染物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 【 第九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