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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 《。。 (: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 第: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明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成因—分析和针对性治理】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实时监测数据分析、!预报和应急响应机制!防范重污染天气产生!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重污染?天气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污染天气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依据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重污染】。天气防治《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    【 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观测、!。大,气污染源排放—。调查、主要污染【物来源解析等内容受!委托从事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对其出》具的污?染成因分《析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前述单》位的:质量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成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防,治方案向社会公开并!定期进?行评估?     重!污染天气防治方【案应当明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工程?。治理项?目、改善《期限、?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 ? 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会商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和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水平《按规定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中长期潜在趋】势,分析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监测、预报》能力: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监测站点》选址工?作 :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与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协商解决区域重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与应急联】动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级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    》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或者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特殊时段—管理: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第六条【 未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或者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督促】。。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有色!金属等?企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超低排放改造—或者深?度治理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第—七条 在《本省: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进】行,基本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排放检—验信息等《信息编码《登记 —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建立!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督促》本行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编码登记 !  《  : 在本省注册登【记的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具体规!定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第八条 在本!省行:驶的机动车》、通航船舶不得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的》污染物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 ? ,第九: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