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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科学技术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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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项目—其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追回有关财】政性资?金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暂停拨款!、终止或者》撤销项目;》情节严重的禁止【一定期限内承担【或者参与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一)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的》;
— : (二?)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者变《更项目合同》内容的?;
? ? (《三,)在项目《申请、实《施等方?面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 : (《四):其他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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