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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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生态平衡美化生【活环:境促进绿化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绿化?是指在宜林》、宜竹、宜花、宜草!的区域和地段因地制!。。宜种植树竹》花草保护《和扩大植被》
: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把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绿化目标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 绿化工作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谁绿化》、谁受益
【。 第四条 绿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绿化: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林业!、农业?农村、建设(园林)!、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划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绿化的监—督管理?
? 第五条 本省境】内任何单位和年满十!一周岁?的公民(老弱病【残者除外)都必【须依法履行植树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绿化任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绿》化宣传教育鼓励单】位和个人种植—树,竹花草发展》绿化事业《
: 在绿化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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