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35-2023 建标库

4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4.1  环境景观

4.1.1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山水形胜、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田园风光、历史驳岸、古树名木等自然人文景观是其形成、发展、演变依赖的基础性条件,也是体现名镇名村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的重要载体,应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保护,并提出相应保护措施和具体管控要求。

4.1.2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活态遗产,是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空间。传统的生产场所、生活空间和地域文化景观是当地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礼仪制度等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应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