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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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历史城?区内的?建(构)筑物—是,体现历史风貌—的,重要载体新建、【改(扩?)建时要控制好高度!、体量、色彩、风格!使之与历史》环境相协调》保持和?延续历史风貌—增强名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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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当前大部【分,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历史风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历史城区内》存在:部分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应通过降!低建:筑高度、《改造外观、削弱体】量等适宜的方式进行!整治改造使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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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历史?城区是各类》历史文化要素密【集分布的地》区历史城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应充分保护各类有】价值的要素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切实保》护能:够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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