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设施【维护
第三十!八条 在《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包括交通《疏,解道:)内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十九条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在《深层隧?道排水?系统设?施保护区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护区内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任何人》不得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安全警—示标:志
第四》十条 工程》开工前及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施工范围或施—工排水接驳的公共排!水管网上游一个井段!下游三?个井段的公共排【水设施状况进行【管道内窥检测和拍】照
? , , 若开工前未【开,展管道?内,。窥检测?和拍照施工》后发:现的排水管网淤积或!。受损的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疏及修复—
第四十》一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所【在地的?。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改动公共排水设施!。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改动《。方案,送《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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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所制《。定的改?动方案应当符合区域!排水规划《且改动后《的公共排水》设施质量、排水能力!。不得低于原设施避】免出现?雍水、内《涝等问题
—。 :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在收到!改动:方案: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查】并回复意见》相关意见《需抄送所在地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
》 建设单位应当遵!循先新建设》施后拆除《现状设施的》原则:确,保区域排水安全;改!动建:设中公共排》水,设施扩容《、提高标准和—功能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第四》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永久拆除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充分论证公共排!水设施?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已失去》收水:功能且无法修复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向】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提出》申请
—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核准!拆除后建《设单位应《当与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移交管理协议移!交管理后待拆除【的公共排水设—施维护及安》全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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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检查井或雨》水口应当拆除井框等!上部结构《对不能拆除的—。应当:填实处理拆除—过程及拆除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由建设!单,。位,负责消除
【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对拆除作业进!行监:督指导并《将拆除的公》共,排水设施在排—水信息化系统—中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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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农村生!活污:水具备接驳条件【的可:以接入?城镇公?共,排水设?施接入后按相关规】定停用或拆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第?四十五条 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有公共排水设】施井盖提升由该项目!施工:单位同?步实施;项目开工后!周边新增积水的应】。当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查明原因—并整改?
第四十六—条 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依据受施】工影响的设》施重:要程度制定施工【工地巡查计划检查】设施运行及》保护方?案落实情况其—中主干管和》污水处理设施每日不!少于一次干管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管网每月!不少于一次》易涝:点等重要区》域及深基坑、桩基】础、管廊《、牵引?等施:工影响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风险较大的在建【工地应加大》巡查频次
! 巡查时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可—以进入?施工:现,场,查看发现施工—活,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危害【活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七—条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排水—管渠引发地面塌【陷风险管理台账【定期开展路面—巡查、管道检测对】存,在排水管《渠引发地面塌陷【隐患开展整》治
?第,四十八条《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与油气等《高危管道交叉的【公共排水管网检【。测排水管道结—。构是否?完,好、:易燃易爆物质(液体!、气体等)含量是否!超标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九【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每年年末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下一年污—水处理设施检修【计,划
【城镇污水处理施【维护运设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计划开展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及!。时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遇突发事件需进行】抢修作业的》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在作【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第五十条】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对通沟余泥采集、运!输、分拣《沥水、?外运消纳或自行消】纳处置的全流—程开展监《督,管理并准确填报台】。账、相关资料存档
!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权属范围内】通沟余泥进行抽样】。检测发生污染—事件导致存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隐患!的应当对通沟余泥】开展:强化检测
【。 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采取符合】国家要求《、技术?可行的方《式规划建设》通沟余?泥处理?处置设施最终实现】通沟余?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第?五十:一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泥【。质检测并《根据泥质主要—指标检测《结果确定最优的处】理处置方式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泥质检测《。并依据?污水处理工》艺类型确定检测频】率;泥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标准时鼓《励优先?就近回用于绿化用地!;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泥应—当运: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处置】禁止进入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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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污泥!处理处置应急预【案保障污泥安全【处,置
黄埔!区(属?原萝岗区范围)、】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及时将检修或停】产计划告知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属—原黄埔?。区范围)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及时将检修或停!产计划告知广州【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十三条 !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规】范要求对海绵城市设!施开展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不得破坏或将—其挪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动—的应:当报原单位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且不得降低其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要求
!第五十?四,条 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排水特《点和:独立原则将》城镇公?。共排水管《网覆盖范围的区【域划分为排水单元】由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自用污水预处理!设,。施应当由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维护—运营单位负责日常】运行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五十:六条 自用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 (一)做好!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及排水【。单位和个人管—理规范污水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 《(二)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维护管养资金】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发现违法接【驳、违法排水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报?告;
》 : (:三,。。)接受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技术指导对】自用排水设施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第五十七】条 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要求对自用排水设】施、污?。水预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水行为?开展抽查及技—术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无故拒绝【、,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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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
第五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水规字〔—2018〕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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