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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2【002年7》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7【月22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第一批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5年1月9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第二—批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九部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条》 为发展本省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 — :    其他—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对其—气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气!象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并适!当,。增加投入《以保障气象》事业充分发挥为社会!公众:、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其运行经—。费由本级财政—安排支?持 第五条 !地方气象事业项【目主要包括 【     (一】)为当?地服务需要建立【的气:象台站天气》预报实?时业务、服务系【统以及电视天气预】报制作天气、—气候监测《及其资?料、信息加》工、处理、分析【和服务所《需要的气象事—业项目?; 《。。     》。(二)为当地服务】需要建立的》气象通信系》统、:天气预警《系统:和其他通信系统所】需的气象事》业项:目;   】  :(三)为当地农业综!合开发、预测农【作物产?。量、开发《利用农业气候资源】、气象?科技扶贫、节水节】能,和保护生态》环境而?增加的气象服—务所需的气象事业项!目,;     !(四)?为增强当地防灾、抗!灾和减灾的气—象服:务能力?所需的人工影响天】气和:雷电灾害防御等【气象事业项目; !     (【五,。),根,据当地需要建立的】城市:和农村气《象服务体系》的,气象事业项》。目,; 》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地方—气象:事业项目《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以及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气象》设施 ? 第七条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以:及本:省重点工程建设确】。需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报经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签署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后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确需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签署【意见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所需迁—建费用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加强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监】督管理禁止使用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 】 第九条 气象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送检《。。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气《象,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义】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具【体,保护范围并纳—入当地城市规划或】者城镇规划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规定征《得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  :。   气象台—站的:气象探?测环境不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保护标【准的经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认,定,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改善》或者:建设新?的,。气象探测场地 】     —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桩、?采,石、取?土、挖沙《以及设置障碍—物、:安装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等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活动》和其他影响》气象探测的行为 】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推广先—。进的气象科》学技术?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并根据需要】。和条件?制作或者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和大气污染—气象潜势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 》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和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应当安排专!门时间或者版面每天!播,发或:者,刊登同级气象台【站发布?的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的视听习《惯和收视效》果与同级气象—台站协商确定气象】预报节目的》播发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播发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气象台!站同意对《气象台站临时发【布的对国计民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     【。电视气象预报节目】由发布该气》象预报的气象台【站,制作: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气象信息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的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   ?  各类传》播媒体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按照与提《供气象信《息的气象台站确【定的比例《支付给气象台站【用于发?展气象事业 【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体系和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当?地防灾减灾》计划所?需经费列入》该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组织—实,施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 —  :  :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必须:具备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条件并使用—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 】     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 【 , ,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建(:。。构)筑?。物; 》 ,  : ,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或者贮存场所以【及大:。型娱乐场《所;    ! ,(,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 (四)通信设【施、广播电视—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 —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依法负》责,其职责范围内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防》雷,管理  【  :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灾情调查评估】和,灾情气象成因鉴定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省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工作】组织进行气》候监测、分》析、评?价以及?气候变化的》研究和应《用适时发《布全省的气候状【况公报 —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规《划、国家和本省【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第!二十二?条 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气象资料 ! ,   诉《。讼、保险和》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所需》的气象资料应当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  》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气象国际公约约定】范围之外的气象【资料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五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违反】规定通过《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 —    》 (二?。)擅:。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气象国际公约!约定:范围之外的气象资】料的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