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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 : (20《02年7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7月22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第一批—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5年1》月9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第?二批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等《九部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条 为发—展,本省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    ! 其他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对其气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气象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并适当】。增,加投入以《保障气象事》业充分发挥》为社会公众、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其运行经费由!本级财政安》排支持 第五!条 地方《气象:事业项目主》。要包括  】   (一)为当】地,服务需要建立—的气象台《站天气预《报实时业务、—。服务系统以及—电视天气预报制作天!气、:气候监测及》其资料、信息加工、!处理、分析和服务】所,需要:的气象事业项目;】  》。   (二)为当】地服务?需要建立的》气象通信系统—、天:。气预:警系统和其他通信系!统所需?的气:象,事业项目; — ,。   《。。  (三《)为当地农业综合】开发:、,预测农作物产量、】开发利用《农业气候《资源、气象科—技,扶贫:、,节水节能和保护【生态环境而增加的】气象服?。务所需的气象事业项!目;:    【 (四)为增强【当地防?灾、:抗灾和减灾的气象服!务能力所需》的,人工影响天》气和:雷电灾害防御等【气象事业项》目; ? ,   《  (五)》根据当地需要建【。立的城市和农村【。气象服?务体系的气象事业】。项目;  】。。 ,  (六)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地方气象事业项!。目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以及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气象设施 — 第七条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以及本省重》。点工程建设》确需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报经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签署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后,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确需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签署《意见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所需》迁建费用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加强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监!督管理禁《止使:用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 第九【条 气象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送】检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气【象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义务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具体保护范围并纳入!当地城市规划或者】城镇规?划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规定征得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   》  气?象台站的气象探测】环境不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保护标准的经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认定—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改!善,或者建设《。新的气象探测场地 !。  《   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桩、采《石、取土、》挖沙以及设置障【。碍物、安装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等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活?动和其他影响气【象探测的《行为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 :  :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推《广先进的气象科学】技术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并根—据需要和条件—制,作或:者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和大气污染气】象潜势?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和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应当安排《专门时间或者—版面每天播发或者】刊登:同级气象《台,站发布的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的视听习【惯和收视《效果与?同,级气象台站》协,商确定气象预报【节目:。的播发?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播发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气象【台站同意《。对气象?台站:临,时发布的《对国计民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 , :  :  电视气》象预报节目由发布该!。气象预报的气—象台站制作 【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气象信《息,。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的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 各:类传播媒体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按照!与提供?气象信息的气象【台站确定的比例【支付给气象台站【用于发?展气象事业》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体系和》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当地防灾减灾计划所!。需经费?列入:。该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组织实施!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 ,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必须具备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条件并?使用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 》 ,     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 —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建(构)筑物—;  —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或者贮存】场所以及大型—娱,乐场所; 】   ? (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     (四!)通信设施、广播】电视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   —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     》。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依法负责其职责【范围内?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防雷管理 】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灾—情调查评估和—灾,情气象?成因:鉴定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省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工作组织《进行:气候监?测、分析、评—价以及气候变化的】研究:。和应用?适时发布全》省的气候状况—公报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规划、国家】和本省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 第二十二条 !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气象技【术标:准的气象资》料     !诉讼、?保险和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所需的气象资料应】当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 《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气象》国际:公约约定范围—。之外的气象资料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五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反?规定:通过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 》     (二】)擅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气—。象国:际公:约约定范围之外【的气:象资料的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