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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 高新》区应:当以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和《建设活动
】第十二条 市—。、区政府应当—。优先保障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用地加?强公共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用—地保障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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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灵活!多样的土地供应体】系可:以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支持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
【 :第,十三条 《。鼓励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探索用地建设合作】新模式利用市—。场规:则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盘活利用《提升:存量:土地资源效能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对【。高新区内低效产业】用地依法《。予以回收、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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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与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等?多种形式《盘活利用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经营【性建设用《地
第十四】条 :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加—强对:国有空闲用地—的监督管理》对已供?应未建设用地应【。当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履行建设义!务,。和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转让、《出租:高新区内的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的受让方或者承租!方,应当符合园区产【业发展目录的要【求并按照政府与企】业之间有关协议约定!的入驻、退出规定】办理
— 实现抵押权!需处分高《新区内的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的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高新区内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因破产清算或】者被强制执行—等依法?处置前处置》机,构应当告《知园区管理机—构;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等协议约定和有】关规定处理》或者提出处》置,意见
第【十七条 高新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协调机】制地下空间优先【建设交通《、市政工程、防空】防灾、?环境保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 : , 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开发、分层赋【。权等土地管理—改革创新在建—设用地的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
第十】八,条 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园区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统筹推进【。污水和固废处理【
《 高新区应当!。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导向推【。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逐:步推进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腾退出清为!低碳发展项》目腾出空《间
第十九条! 高新区建》设发展应当》融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城市更新计【划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标准统筹规划建【设产业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园区文化、!教育、医疗》、居住、交通、【金融、商贸等服务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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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市政府应!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建立《完善:“一区多园”数据】平台推进各》园区数据联》通、资源《共享、招商协—同、:企业联合培》育实现数字化统【筹治理?
: —各园区在规划—建设、对外》交流、形象展示中】使用统一规范—的标志标识名称前】统一冠以“》珠海国家高新区”】树立高?新区品?牌形:象
第二》十一:条 鼓励以》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者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各类工业园》区打造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探索与高新区!以外区域建立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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