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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 高新》区应当以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和?建设活动
】第十二条《 市、区政府应当】优先:保障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用地:加强公共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用地保障!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给予《支持
《 , 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灵活—多样的土地》供应体系可以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支持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
第十—三条 鼓励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探索用?地建设合作新模式】利用市场规》则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盘活《利用提升存量土地资!源效能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对高新区内低—效,产业用地《依法予以回》收、回购
】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与《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等多种》。形式盘活利》。用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经:营,性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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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加:强对国有空闲用地】的监督管理对已供】应未:建设用?地应:当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履行建设义务和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转让、出》。租,高新区内的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的—受让方或者承租方】应当:符合园区《产业发展《目录的?。。要求:并按:照政府与企业—之间有?关协议约定的入【驻、:。退出规定办理
!。 ? 实?现,抵押权需处分—高新区内的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的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高《新区内?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因?破产清?算或者被强制执【行,等依法处置前—处置机构应当告知园!区管理机构;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等协议约定!和有关规定处理【或者提?出处置意见
】 第十七条 高新】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协调机制地下【空间优先建》设交通、市政工程、!防空防灾、》环境保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 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开发、分层赋权等土!地管理改革创新在建!。设用地?的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
!第十八条 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园区—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统筹推进污水【和固废处理
! : :高新:区应当?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导向推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逐步推进【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腾退出清为】低碳发展项目腾出空!间
第十九条! 高新区建设发展】。应当:融,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城《市,更,新,计划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标准统!筹规划建设》产业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园区文化!、教育、医疗、居】住、交通《、金融、《商贸等服务配套
!。 第二十条— 市政府应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建立完善“一区【多园”数据平台推进!各,。园区数据联》通、资源共》。享、招商协同、企业!联合培育《。实,。现数字化《统筹:。治理
— , 各园区在规划!建设、对外交流【、形:象展:示中使用统一规范的!标志标识名称前统一!冠以:“,珠海国?家,高,新区”树立高新区】品,牌,形象
第二十【一条 鼓励以—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者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各:类工业园《区打造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探索与高—新区以?外区域建立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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