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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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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高新区应当以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和建设活】动,
: 第十二条— 市、区政》府应当优先保障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用地:加强公共《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用地《保障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给予支持
】 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灵活多!样,。的土地供应》体系:可以: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支持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
第十三!条 鼓励《。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探!索用地?建设合作新》。模式利用市场规则】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盘?活利用提升存量【土地资源效能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对高新区内低效产业!用地依法予》以回:收、回购
】 ?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与—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等!多种形?式盘活利用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经营性建设用地!
第》十四条 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加强?对国有空闲用—地的监督管理对已】供应未建《设用地?应当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履行建设义【务和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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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转,。让、:出,。租高新区内的—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的受【。让方或?者承:租方应当符合园【区产业发展目录的】要求并?。按照政?府与企业之间有关】协议约定的入驻【、退出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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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抵押!权需处分高》新区内的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的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高《新区内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或者建筑物】因,破产清?算或者被《强制:执,行等依法处置前【处,。置机构?应,当告知园区》管理机构;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等协议约定和】有关规定处理或者】提出处置意》见
第十七】条, 高新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协调机制地下—空间优?先建设交通、市【政工程?、防空防灾、—环境:。保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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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开发、—分层:赋权等土地管理改革!创,。新在建设用地的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
第—十八条? 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园》区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统》筹推:进污水?和固废处《理
!高新区应当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导向:推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逐步推《进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腾退出清—为低碳?发展项目腾出空间】
《。第十九条《 高新区建设发展】应当融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城市更【新计划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标?准统筹?规划建设《产业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园区文【化,、教育、医疗、居住!、交通、金融—、商贸等服务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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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市政府—。应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及!。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建:立,完善“一区多园”数!据,平,台推进各园区数据联!通、资源共享—、招商协同》。、企:业联合培《育实现数字化统筹治!理
《 各—园区在规划》建设、对外交—流、:形象展示中使—用统:一规范?的标志标《识名称前统一冠【以“珠海国家高【新区”树立高新区】品牌形象
第二十!一条 鼓《励以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者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各类工业园区打】造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探索与高新—区,以,外区域建立》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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