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水灾害!防治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省海河《流域水利《事务中心的》沟通与焦作市、【鹤,壁市、安阳市、濮阳!。。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卫》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加!强跨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协同推动卫河上下!游防洪减灾联动有效!提升卫河流》域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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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焦作:市、鹤壁市、安阳市!、濮:阳市人民政》府共同推《动卫:河流:。域防:洪规:划编制并纳入海河流!域防洪规划、漳【卫河:系防洪规《划
第三十八!条 :市、卫?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 市、》卫,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做好河—道管理范围的确权】登记工作
【 第三十九》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
!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等要求【不,得威胁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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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 第四十条 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已经占用的不【得扩大范围并按【照国家、省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退出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事先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第四十一条 市、!卫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卫【河流域控《制性水工程、—标准化堤防等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泥?。石流灾害防治—;加:强防洪工《程的运行管护保障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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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焦作市、鹤壁市、】安阳市、濮阳市【人民政府共》同建立?联动:清淤疏浚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河道淤《积,监,测和河势调》查联动实施清淤【疏,浚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第—四十三条 市、【卫,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卫【河干流及其共产主】义渠等支流泥沙【治理力度采取建设】沉沙设施、》适时清?淤等措施减少—泥沙淤?积做好?沉沙资源《化利用维护河道正常!功能
》 第四十四条 市】、卫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海河流域【防洪规划、漳卫【河系防洪规》划和国家、省规定的!防,洪标准结合防洪工程!实,际状况科学》编制:本辖区卫河》流域防御洪》水预:。案并及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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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市、卫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汛【期前组织河》道安全?检查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对卫!河干流及其共产【主义渠等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行洪】。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 : 市、卫—。河流域县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在汛期前《对卫河流域防御【洪水预案落实情况及!各类防汛《设施进行检查—
【 堤防?、水库、闸坝等管理!单位应?当对所?辖防洪工程进—行汛:期前检?查,及,时除险加固
【 市【水文测报单位应当对!。所辖:水文站点《进行汛期前》检查保证测量断【面在汛期能够正常】运行
第四十!六条 跨汛》期,。施工的?涉河工程项目应【当制定?安,全度汛?方案采取安》全度汛措《施并:事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焦作市、鹤壁市!、安阳市、》濮阳市人民》政府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共同建立卫河—流域汛情险》情通报机制》加强汛期监测预报】预,警、跨区域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实现上下】游之间、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与地方人》民,政府之间及》时互:相通报汛情险—情信息
》 第四十八条 市!防汛指挥《机构应当与焦作市、!鹤壁市、安阳市【、濮阳市防汛指【挥机构在省防汛指】挥机构领导下实现】汛期水库、河—。道,枢纽工程等》防洪工程的联合【调度
》 , : 防洪工程联合调!度应:当严格依照》水的天然流》势、防洪工程的【设计标准或者经批准!的运:行方案?。上游地区不得擅【自增大下泄》流量下?游地区不得设障【阻水或者缩》小河道的过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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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卫河流域》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加强排【涝管网、泵站—等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洪涝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城市防洪减》灾体系提升城市洪】涝灾害防御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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