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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从事低空飞行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空域管理、】飞行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低》空经济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五条 开展航空器】生产:与维修、经营性飞行!活动、?飞行培训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经!营许可
! 从事《航空器生产、—维修、运营和开【展飞行培训》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资质
! 航空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需要取得】适,航许:可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申?请适航许可
!第,四十六条 航空器】及其:。权利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 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登记、使】用,的有关?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入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在本市运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有关信息同时【接入低空飞行服【务平台
— 第:四十七?条 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取得运?。营合格证的除外
! 使用有!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应】。当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需要:获,得运行?许可的还应取得【运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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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载客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还应当符【合通用航空载—。客运输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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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应当向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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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各类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主体承担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安全主体责》任
?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进行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
第【五十条 从事—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采取事故预防】措施对飞行》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 低空飞【行活:动依法?需经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批准或!者备案的空域范围和!飞,行,时间内进行
! 低空—。飞行活动《不得:影响公共运输航【空运行
— 第五?十一条 从事低【空飞行以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损毁或【者被窃?取,、篡改维护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 第五十二条【 从事低空飞行以】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处理、利用!个人隐私数据不【得,采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数据
— 《 ,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国家安全数据!以及个人隐私数据泄!露、丢失和损毁【。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三条 机载】设备:、通信设备、低【空飞行服务平台【等记录?的航空器运行状态以!及周边环境的—客观信息《应当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 第五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建立《低空飞行联》合监:管制度制定飞—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协同》查处低空飞行违法行!为对低?空飞行事《故,开展联合处置
! , 出》现飞行异《常情况时组织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处置并服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指令;导致飞行安】全问题的组织—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 , : , , 对空?中不明情况和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在条件有利时!可以对低空目标实施!先期:处置并负责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落地后】的现场处《置
? 第五十五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活动场所—等紧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六条 开【展低空飞行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投保:。责,任保险
》。 , 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鼓励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投保【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商业保险
第五】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拥有、使用航—空器反?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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