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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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从事低空飞行—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空域管理、飞!行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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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低空经—济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教】。。育
《 第四?十五条 开展—航空器生《产与维?修、经营性飞行活】动、飞行培》训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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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航空器生产、—维修、运营和开【展飞行培训》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资质
! ? 航空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需要取】得适航许《可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申】请适航许可
】 第四十《。六条 航空器及其】权,利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 —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登—记、使?用的有关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入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在本市运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有关信息同时接【入低空飞行服务【平台
》 ,第四十七条 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取得运营【合格证的除外
! 使用有】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应当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需要获得运行许可的!还应:取得运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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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载客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还应当符合通用!航,空,载客运?输相关要求
!第四十?。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应当向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备案
】 第四十九条 各!类,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主体承担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安全主体责任!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进行?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
第》五十条 从事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采?取事故预防》措施对?飞行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 低空飞行活动依法!需经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批准—或者:备案的空域范—围和:。飞行时间内进行
! 低空飞!行活动不得影响公共!运输:航空运行
— , 第五十《一条 从事》低空飞行《以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采?取措施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损毁或者被—窃取、篡《改维护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五【十二条 从事低空飞!行,以,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处理、利《用个人隐私数—据不得采《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数据
【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国家安全!数据以及个人隐私数!据泄露、丢失和损毁!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三条 机载设】备、通信设备、低】空飞行服务平台等记!录的:航空器运行状态【以及周边环境的客观!信,息应当?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建立低空飞行—。联合监?管制度制《定飞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协同查处低—空飞行违法行—为对低空飞行事【。故开:展联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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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飞行异常情况时】组织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处置并服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指令;导致飞行】安全问题《的,组织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 —对空中不明情况【和无人驾驶航空器】违规飞行《公安机关在条件有】利时可以《对低空目标实施先期!。处置并负《责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落地后的现—场处:。置
第五【十五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活动?场所等紧《。。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六条 开展低空飞!行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投保责】任保险
! 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鼓励—。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投保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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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拥有、使用航空!器反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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