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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2023年11月2!3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3—年12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    《。 ,(二:)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     (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按照》市城市管理部门公】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确定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指导工作倡导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第五条 】城市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考】核和监督 】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备案、核准【和审批协《调指导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塑料污染》治理政策 】    《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内容指导协调学校】、幼儿园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 —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和有害垃【圾的监督管理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并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纳—入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内容?    【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行业:。和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同?供,销,社推进?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财政:、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科学技术【、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体育、—民政、邮政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科:技水平 第】七,条 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其他农村地!区,应,。当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 【第八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的有关设施【布局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 , 第九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投入推广运用便】利化、?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便民投放《。 , ?   ?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场,地、垃圾房》等 :。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焚烧—或,。者填埋生活》垃圾 —   ? 鼓励通过发—放分类垃圾袋、积分!兑,换、物质奖励—等方式激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第!十一条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人为【管理责任人;实【行自我?管理的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 ,   ?  (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  (三)商场【、集:贸市场、超市—、住宿?、,餐饮、展《览展销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     (四【。)车站、码头、机场!、,景区:。景点、文化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五:),。城市:道,。。路及:。其,行,人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建设—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七!。。)公共?水域、江河湖—泊及:其管理?范围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   ?。(八)高速公—路、公路、高速铁路!、铁路、轨道交通】设施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 ,(九)村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   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管》理责任人或者—由其指定管理责【。任人 第十】二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地点、】。方式等? ?     》(二)按照规—定设置、更换、清洗!、维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容器完《好、整洁 】    (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    (四)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阻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    (五)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收集、运!输 ?  ?。   ?(六:。)发现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分类收集、】运输要求的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签订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协议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可以要!求管理责任人改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可以要求收集、运输!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报告《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使用符合规!定的:。标有生活垃圾类别标!。志、标识的密闭化】。运输车辆《;,。    【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运输至》规定的地《。点;    ! (三)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四)收集生活垃圾后!。及时将垃圾收集容】器复位清扫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     !(五)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 】 , , , (六)法律、法规!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照规定【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     (!三)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数量和处理情—况等;   !  (四《)法律、法规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其他:规定 《 第?。十六条? 可回?收物回?收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可回收!物交:由可回收物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     支持【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在相《关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农村就近就地对!厨余: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    其他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当通过发电—、供:热等方?式进行?利用在?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况!下,鼓励对炉渣、—飞灰等?进,行综合利用 【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制度  】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布 — ,   《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制度城市管理—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工作 《 ,。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第十九条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标有生活垃圾】类别标志、标识的】密闭化运输》车辆:的,; 《     (二)】。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运输至规定的地!点的; 《。     (】三)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 《第二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未按照规定》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的; 】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的 《 ?。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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