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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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3年12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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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 《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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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 (二)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 (【。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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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按照市】城市管?理部门公《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确定】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组织、动员、—宣传、指导工作【倡导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第!五条 ?城市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考!核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备案、核准和审】批协调?指导: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塑料污染治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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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内容指导!协调学校、》幼儿园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
【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和有害垃圾的】监,督管理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并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纳入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内容
】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行业和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同供销【社推:进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 《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
《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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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科学】技术、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体育【、民政、邮政—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 ?。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科技水平
! 第七条 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鼓励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其他农村!地区:应当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
: 第八《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的有—关设施布局》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 第九?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投入推广运用便!利化:、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便民投放】
》 :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场地、垃圾房等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焚烧或》者填:埋生活?垃圾
— 《鼓励通过发》放,分类垃圾袋、积分】兑换、物《质奖励等方式激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第十一条!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 (一)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人为管理责】。任人;实《行自我管理的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 :。(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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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商场、!集贸市场、超—市、住宿《、餐饮、展览—展销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四)车站!、码头、机场、景区!景点:、文化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 :。 (五)城市—道路及其行人—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建设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七)—公共水域《、江河湖泊及其【。管理范围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八】)高速公路、公【路、高速《铁路、铁路、轨道交!通设施?。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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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村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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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管理【责任人或者》由其指定管理—责任:人
第十【二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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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地点、方】式等
— 《(二)按照规定设】置、:更换、清洗、维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容器》完好、整洁》
? 》(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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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阻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 (五)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收集、运输
【 (六】)发现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分类》收,集、运输要》求的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签订》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协议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可以!要求:管理责?任人改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可,以要求收集、—运输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报告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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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使—用符合规定》的标有生活垃—圾类别标志、标【识的密闭化》运输车辆《;
【 ,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运输】至规定的《地点;
】 , (三)》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 (四)收集!生,活垃圾后及时—将垃圾收集容器【复位清扫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
【 (五)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
!(,六)法律、》法,规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其他规《定
《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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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规定!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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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数量【和,。处理情况等;—
【 (四)法律—、,法规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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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可回》收,物回收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可回收物交【由可:回收物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
《 支持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在相关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农—村就近就《地对厨余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其!他,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当通过》发电、供热等方【式进行利用在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况下:鼓励对炉《。渣、:飞灰等进《行综合利用
【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制度》。
?。 :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布
】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制度城【市管理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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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标有生活垃圾类!别标志、《标识的密闭化—运输车辆《的;
】 (二)未—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运输至规定的—地点的;
— (三】)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
【 第二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未按照规定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的;】
— ,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的
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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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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