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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政策扶持与平等准!入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涉及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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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评估: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普!惠性和行《业,性政策相互》协调并?。合理把握出台节奏】;
《 ? (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核;
《 —(三)?听取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区域民营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和【建议;
— (四【)设置必要的适应调!整期出台《后,确需:立即执行的》除外;
—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和相关数字》。化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布涉—。及,民营经济的政策【及其配?套规定并同时—公布明确清》晰的政?策解:读信息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的政策实施部【门应:当指导帮助民营【经,济,组织:制定解决方案帮助】其在:过渡期届满前符合】政策要求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享受相关政策按【照不见?面刚性兑《。现原则创造条件推】进政策?落实“?免申即享”并建立】健全涉及民营经济的!。政策:跟踪落?。。实制度?。跟踪:政策执行督促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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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将,涉,企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补贴?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下?列行为时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不》平等标准《或者条件
! ,。 (?一)制定、实—施各类规划和产【业政策?;
》 (二)土地!供应和征收;
! (三)分!配能耗?指标;?
:。 》 (四)制定、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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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制定、分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
》 (六—)公共数据开放;】
】(七)其《他资源要素配—置和行政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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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营经济!组织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民营经济】组织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者提供》证明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引!导支持?创业提供创业信息和!创业服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不:得违法设置排斥、】限制:或者歧视民》营经济?。。组织的条《件
《 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为民—营经济组织预—留一定的《比例国有企业中标或!者成交后分包—给民营?经济组织的不—计算在内《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的采购人、相!关代理机《。构以:及依法应当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 (一)限定供】应商、?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
— (二)以】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等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资格条件;
! 《 (三)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 (四】)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 (五)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和》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六)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 (七)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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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
【 ? (九)》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
: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行为》
《 《政府采购的》采购人、相关代理机!构以及依法应当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发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等:。。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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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参与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对:民营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经?营性基础设施的不】得实施排斥、—限制:或者歧视行为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本【地民营经济组织【和外来投资者确【保,惠,企政策一致、市【场机会均《等;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应当统】筹兼顾?吸引:外来资本《以及激发《本地资?本扩大投资共—同构建区域一—体化、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和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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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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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地方国有经济—布局:明确国有企业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领域!。业务在充分竞争领域!最,大,限度发挥民营资本】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
【 支持国有企业依】法与民营经济组织】在资本?。融合、技术研发、】产业链?延伸、原料供给、产!业配套等方》面开展?合作鼓励《。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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