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 第六十五条— 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 【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等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对农村基层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表格填》报、责任状签订、相!关证明出《具、示范创》建等工作减轻农村基!。层组织负担 第六!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