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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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强省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村庄和》垦区、林区》以及地方国有农【(林、?牧、渔)《场等
》 第三?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应当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四条! 本省?建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
【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协—调解决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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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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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动员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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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乡?村振:兴规:。划组织编制本—级乡村振《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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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乡村振】兴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地区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服务乡村振!兴
?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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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应当】开展促进乡村振兴】公益宣传营》造促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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