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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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及其监督保!障,活动适?用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大运河文化遗—产是指列入》本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大运河遗存—河道、水《。工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大?运河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三条: 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遵循科学《规划、?分级管?理、保护《优,先、活化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议事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中的重?大问题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相关工作—;鼓励、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 开发区《(园区)、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区:。域内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 第五条 》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承担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议》。事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 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财政、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第六】条 鼓励专业机【构,、专业人《士、文化《名人、乡贤》、志愿者等各—方,主体依法参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提:供支持
第】七,条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应当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普及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义务对—破坏大运河》文化:遗,产,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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