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及其监督【保障活动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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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大运河文】化遗产?是指:列入:本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大运河?遗存河道、》水工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大运河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三,条 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遵—循科学规划、—分级管理、保护【优先、活化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议事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中的重大问题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相关工作;鼓励、】。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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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区(园区)、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区域【内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 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承担【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议事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 ? 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财政、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第六条 】鼓励专?业机构、《专业人士、文—化名:人、乡贤、志愿者】等各方主《体依:法,参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提供支持
【 ,第七条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应当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普及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义务【对破坏大运河文化遗!产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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