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
?
(2023年10!月30日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维护传统村落!风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保《护、:。修缮和利《用适用本规定—
》 本规定所【称,传统村落是》指形成较早拥有【较,为丰富?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保护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旅:广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 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配合编》制和组?织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传统村落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落实:消防安全和白蚁【病虫害防治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做好传》统,村落保护
》
传】统村:落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向村(!居)民宣传传统【村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村(】居)民代表会—议将保?护,。事项纳入《村规民约督促—。村(居)民按照【。保护要求《合,理使用传统建筑组】织指导村(》居)民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第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旅广体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与?其他专项规划及村庄!。规划相互衔》接;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代表【的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反馈—和公示
《
《 : 传统?。村落村庄规划应当】划,定核心?保护区与建》设控制区并明—。确管控?要求统筹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合理安排村】民,的宅基地用地
】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设?传统:村,。落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全部上线
【 《 ,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旅广体等相关—部门做?好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关实—物和场所的普—查工:作,登记其数量、种类、!分,布、现状等情况【。建立档案鼓励按【照“一村一档—。”制作?动态的数字化—传统村?落档:案建立健全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信息系统
】
第六条 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传—统村落?统一设立保护标志】牌公布核心保护区】。与建设?控制区的具体—范围:和保护控《制要:求,
【 在: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内【除,厕,所、:道路、消防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外】不得进行其他新建、!。扩,建活动;重建、【改建房?屋外装修《、外装饰和修缮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标识等应当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与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
—。 , 在传统村落】建,设控制?区内新建、》扩建、重《建、改建、》。外装:修、外装饰》和修缮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保证色彩、体量!、高度、建筑形式】与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且不得—影响: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廓线和》。主要视线《。。走廊
! 对保?护范围?内已经存在的与传统!村落整体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通过协商采—取补偿、置换等方】式予以拆除、改建
!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旅—广体等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传?统村落范围内传【统建筑的认定标准和!保护办法
】 ?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旅广:体等相关部》门编制传《统建:筑名录经公示—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第八条 传》统,建,筑的所?有权人负《责传统建《筑的维护《和修缮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自筹资金修》缮传统建筑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 传统建【筑有毁?。。损或:。者灭失危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具备维护【修,。缮能:。力的或者传统建筑】长期无人维护—、无法确认》权属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旅】广体等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 传?。统建筑的维护修【缮应当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和传统建—筑所有权人收—集和保护坍》塌、散落的传—统建筑?构件等材料》采用传统建造技【术、既有传》统建筑材料进行【维护修缮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旅广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传,统村落的民俗文化、!传统:技艺、?民间传说《。等文化资源进行收】集、整理、研究推】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保护和利用】
,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对:。。传统工匠、民间艺人!等传统?村落技艺人》才开:展技艺传《承、传播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 鼓励】。原住村(居》)民在传统村—落内居?住,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促进:传统村落原》有,生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
,
: 《 鼓励利用传统建】筑设立?民,。。俗文化研究、传统技!艺传承等文化遗产】传习:基地
—。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扶持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发:展乡村旅《游;:传统村落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可以利用【传统建筑、》。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发展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研学:基地、特色民宿和传!统手工业促进村(居!)民就业增加—村(居)民收入【
》 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研究和建】设增强传统村—落旅游发展的—文化:。特色和吸《。引力:
? 第十一《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 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确因传—统建筑的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会同住建部门】指导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传统村落】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保,障方案
— 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县—(市、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予【以指导
— 第十二条 鼓励传!统村落较《为集中的县(市、区!)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政策、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县(市、区】),
】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旅广体等相关部!门制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以—传统村落为点连片确!定保护利用实—。施区域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布局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有利于传统村】落保护的适当—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
【 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