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 第三《十六条 本市全面实!行,河长制落实河道保护!管理:。地方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和河道公【共安全提《。升河道综合功—能 : , , 第三十七条 【市、县级市(区)】、镇(?街道)?设立:总河长河道》分级分段设立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 ?     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     各【级河长是相》。应河:道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应?。河道的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河道巡查协—调、督促解》决河道保护管理【中的问题 —     总【河,长、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并设!立河长公示牌公示河!长姓:名、职?责范:。围、任务目标、【监督电话等信息公示!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 第三十八条— 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根据本级总河长、】。。本级河长决策—事项拟定《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 【   ? (二)《督,促协调河长制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  《   (三》)承办河《。。长,制督察督办、监督考!核工作;  !   (《四)统筹《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建立一河一档!;    】 (五?)协:助本级河长做好【河道巡查等日—常工作; 》  《。  : (六)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三十—九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行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确定为《河,长制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名单由总河长确】定和调整 》 ?   ? 河长制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依法查《处危害河道》安全、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发挥】协同:配合作用落实本【级总河长、》。。河长:、,河长:制工作?。机构交?办事:项 》第,四十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下一级全面】实行河长制》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情况应当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 , 第四十一条— 鼓:励设:立民间河长各级河长!制工作机构应当【。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河长制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保护活动构》。建热心公益》。的各类社会群体【参与的民间河—长队伍体系推—动民间河长全面【参与河道《的保:。。护、宣传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河《道保护管《理的:现状和?需求保障并合理分】配财:政资金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绩效的!跟踪监督 】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航道、市政—等涉河建设项目及】。其实:施计划的统筹协调整!合利用各项建设资】金,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 第四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巡查!、督查制度》对河道的建》设、保?护、利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落:实相:关责任 《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河道实》施智慧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第,四十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跨行政区》。域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建设、保《护、管理等工作 】。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建!。立河道协同保护管理!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 有关?部门在涉河行政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查处【职责的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