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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态治《。理
》第十: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网建—设,健全水网布局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形成!城乡:一体、互联互通、】。循环通?畅的水网体系—。
第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水》系规划根据》改善:河湖连通状况、保】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维护河湖》水系生态功能—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相关单位应当【根据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组》织实施?水系连通《。工程通过开挖、疏】浚等方式将自然水】系相连贯通恢复和】改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基本功能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第十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对因城乡建设!发展已经《。形成:的河道填《堵、覆盖、中断、】水系不畅等情况进】行普查和评估
!。 :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普查和评估结【果对需要连》通或者恢复的河【道应:当制:定,实,施方案纳入本—行政区域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并优?先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河道专业规】划制定河道建设【与整:治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河道建设与整治年!度计:划应:当,明确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建设期【限、资金筹措等事项!
》。 : 对严重影》响防洪排《涝、水质《。、水系连通和景【观的:河道应当优先安【排整治
【。第二十一条》。 河道建设与—整治:应当注重保》留和延?续河道历史风貌维】持河道的自》然形态和河势稳定】恢复和改善河道的】综,合功能保护和修复】河道:。生态系统防止水土】流失和河道淤积不得!任意改变原有河【道岸线?
》 河道》建设与整《治应当合理布置生】态,。绿化、?人文景观、健身休闲!等设施美《化河:道,环境
第二】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修复规》范和指标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计划对岸线利!用项:目,进行清理推进岸【线整治修复
! 《根据: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对,受损岸线进行复绿和!生态修复
】第,二,十三条 河》道护岸建设应—当综合考虑安全性】、稳定性、》生态性、景观性、自!然性和亲水》性
!新建河道应》当建设?生态护岸根据河道等!级,和功能要求》结合河道断面形【式、土?质类别?、抗冲刷要求—、周边用《地性:质等考虑防洪—排涝、生态保护、】环境景观、亲—水空:间、循环空间等【要求确定《合,适的生态护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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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有非生态—。护岸的河道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对河道护岸!的生态?。化改造?开展专项调查和评估!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因地制宜对非】生态护?岸实施生态化改造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功能为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
第!二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河?道淤积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制!定清淤疏《浚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清淤疏浚计划!应当:。明确:。清淤疏浚的范围【。和方式?、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淤》泥处理等《。事项:
? 第二十《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综合整治农—村水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统!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流域水《系整治?、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美丽!乡村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强化资金保障整【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资金实施【。综合治理
!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河道定期轮—浚机制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一,年,内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水【系,、水域?状况、开《发利:用等基础情况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农村河道轮浚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市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 农:村河道的治理情况应!当,纳入河长制的考【核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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