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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二十!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定点投放!、定:时收集、规范转运】、集中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设》和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与转运站、大【件垃圾暂《存点、可回收物回】收设施、有害垃【圾集中投放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建《设完:善防雨、防漏—、防渗措施》 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负责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区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十二》条 乡村生活—垃圾管理实行责任区!责任人制度》责任区?责任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村(居)民【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管理物业》服务人为责任人; ! ? ,。 ,  :(二)?村,庄,内的道路、河—道、沟渠、文化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管理村—(居)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 ,  (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管理其单位!为责:任人   】  不能按照前款规!定确定责任区—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 》   《  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内生活垃圾的!。清扫:和投放管理保持责】任区内干净整洁【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村(居)《民,委员会签订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与村(居》)民:或者其他责》任人签订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推行符合农!村特点、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