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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02:3年9月1》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 为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管】理涵养城市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 ,  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制:定激励和支持政【策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旗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开发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的监督管】理、技术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    — 市、旗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气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第七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编制】或者修编国》土空:间规划?。应当贯彻海绵城市理!念注重和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     —市、旗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编制—详,细规:划及道路、园—林绿化、防洪排涝】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规划指标》、建设?内容和要《。求 ?     —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制定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方案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范围和重点实施区】域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应—当,制定海绵城》市项目?规划设计导则、建】。设标准规范、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导:则、工程运》行,。维护:导则等完善海绵城】市技术标准体系【。 第九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在供应城【。。市建设用地时—应当依据详细—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指标纳入!规划条件 》 ?    对》于,无需办理选址、【土地划拨或者土地出!让的改造《提升类?项,目,项目主管和》审批部门应当—。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管》。控要:求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当编制海绵—城市专篇  !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审查施工图】。设计的?海,绵城市?专,篇未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城市新建区》域应当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优先》保护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持开发前后雨水径!流特征基本不变 !  ?   已《建区域的《海绵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地下排》水管网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水环境?综合治理《、内:涝防治、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合》理安排建设资金避免!大,拆大建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按照!下列规定《。配套海绵城市设施 !     (】一)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采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 《    (二)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当改—变雨水快排、直排】方式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 】    《 (三)《公园和绿地建设应】当采取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开发《措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  ?   (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提《高内涝防治水—平; 《    》。 (五)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整治应【当合理有序开展水系!连通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雨,洪径流?的调蓄调《配能:力; 》  :   (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增加透水铺装面积!根据需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 (七)开发区和】工矿企业应当建设】雨水收集、净化、蓄!存和利用设施—。 第》十三条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主体!工程进?行改造的《应当将海绵城—市,设施纳入计划同步改!造 第十四条!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执行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 海绵城市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 ,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将包括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第,十六条 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的【项目类别由》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 第《。十七条 海绵—城,市设施的运营维护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 (一)道路与广】场、停车场、公园】绿地:、排水等《市政设施中的海绵城!。市,设,施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负责运营维护;【 《 ,  : (二)《公共建筑、商业楼】。宇、住宅《小区、工业厂—区等的海绵城市【设施由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单位—负责运营维护—;    】 ,(三:。)通过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建!设,的海绵城市设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运营维护; — ?    (四)【运营维护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市、旗区【人民政府《确定运营维护—责任人 【第十八条 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海绵!城市设施正常运【行; ? :。     (二)】对海绵?城市设施进》行登记开展》定期:巡查、维《修和养护; 【 : ,   (三)对【。隐蔽建?。设和存在安全风险】的海绵城市设施设】置警示标识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     (四)!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影响海【绵,城市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的行—为  — ,  (一)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海》绵城市设《施区域?的警示标识和监测预!警装置; 》 :     (二)】损坏或者《擅自: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海绵城市设—施;  【   (《三)向海绵城市设施!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 【   ? (四)向海绵城市!设施排?放或者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五)其他影》。响海绵城市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条 因城【市管理、工程建设等!原因:确需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海绵!城市设施及》其配套监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市、旗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承担恢【复、改建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考【核,制度定期《考核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人才、技术、工【艺,、,产品等支持完—善产业扶持和—创新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第二十!三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行政、【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职《在建设用地规—划、土地《出让、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备案、运行维护】。等环节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制定】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损害海绵城市设施!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公益宣传引导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七条 【。市、旗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海】绵城市设施包—括渗透、转输、【调蓄、集蓄利—用、截污净》化等下列设施 】     (一)!。透水铺装、》绿色屋顶、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等渗:透设施;《 : ,    《。 ,。(二:),植草沟、渗管—、渗渠、道》路径流?行泄通道等转输【设,施; 》  :   (三》)调节塘、调蓄【池,、雨:水罐等调蓄设施;】     】(四)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等集】蓄利用设施; ! ,    《(,五)初期雨水弃流】设施、植被缓冲【带、人工土壤渗滤】等截污净化设施;】     (!六)土工布(—膜)、排水盲管、】溢流井、检查口、监!测井、导流设施、屋!。面雨水断接、植物等!附属设施 —     —本条例所称》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指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