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海《上搜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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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其,搜救责?任,区域内海上搜—救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县(区)海》上搜救中心》应当:接受市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
第四】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海上《搜救工?作需要编制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海《上搜救?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具有海上搜】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提【高搜救能力
!第四: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海上搜救—中心:配备专职《应急值班《人员和?搜救指挥必》要的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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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搜救中心应当【健全海上搜救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
】 ,第四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具有海上搜救能【力,的单位、人员—以及装备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海上搜救!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海上搜救应—急队伍、参与海【上搜救应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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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上搜救中心【应当:制定海上搜救—应急队伍《建,设标准根《据需求指导海上搜救!应急队伍配备相适应!的搜:救,。装备
】 市、县(区)海!上搜救中心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海上!搜救力量参加—海上搜救业务—培,训、应急演练等提高!海上搜救《应急队伍专业技【能
第四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海上搜救补偿和奖励!制度安排《海上搜救《应急保障资金和海上!搜救:。补,偿、奖励、演—习、培训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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