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港口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    对》已经制?定的港?口章程应当定期【评,估;经?评估认为章程规定】。的相关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 第十二—。。条 航道、》锚,。地、码头泊位、【港,池等港?口设施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当?保持上述港口—设施处于良好通航】技术状态发现其技术!参数发生变化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状】态 : 第十三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船岸?安全作业制》度,保障船舶运输—、作业安全 【 , 第十?四条 禁《止在沿海、通海河流!的岸滩非《法,设立靠泊《点、装卸作业点【 :   《  禁止船舶在非法!靠,泊点:、装卸作《。业点上下乘客、装】卸作业 — 第十五条 从【事海洋?开发:作业:活动以及建设港【口、海洋牧场的应】当依:法布设航标》在运营期间》海洋开发《建设单位《。和港口、海洋牧场的!经营人?应当:。对,航标进行巡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其正常工作【效能: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对海】上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停航、限速】或者划?定,交,通管:制区等相应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   ? (一)《天气、?海况恶劣《;, 《    (二)发】生影响航行的海【上险情或者海上交通!事故; 【   ?。 (三)进行—。军,事训练、演习—或者其他相关—。活动; 《 :     (—四)开?。展,。大型:水上水下活动—; : :   ?  (五)特定【海域:通航密度接近—饱和;?    【 (六)其他—对海上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情形 —    前款第【一项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标准由!海事管理机构制定并!发布 》 第:十七条 禁止—在航:道、锚地、安全作】业,区、港池《内从事养殖》、,种植:、捕捞等《有,碍航行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 《 , 第?十八条 禁止船舶在!航道、警戒区、桥】梁水域等区域—停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上述水域停泊的不!。得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 渔业船舶不得【在商港停泊防避【台风等紧《急情形除外》 第十九条】 船舶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通信!设备、自动识别系】。统保证其正常使【用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应当: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海上】无线电通《信秩:序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占用海上遇险应急!通信频道《 第二—十条: 禁止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和内河船舶以【及依法?应当强制《报废的船舶在海上航!行、:作业    ! 有关部门和机构发!现疑似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船舶—的应当向发现地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开展认定—工作: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待认定船舶【的统一保管并按【照规定处置已认定】的船舶?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船舶证?书、文书规》定的种类、用途【使用船舶 】    《船舶改?变用途应当满足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文书 第二十!二条: 驾驶机动船舶【的人:员,应,当持有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有效驾】驶证件  】   ?禁止招用《、派遣无证人员驾】。驶机动船舶 第】二十三条 停航船舶!。应当:与所停靠码头泊位的!管理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在停泊期间》一百:总,吨,或者二百二》十千瓦以上》的应当至少由一名驾!驶员:和一名?。轮机员值班;未【满一百总《吨以及二百二十千瓦!的应当至少由一【名持有适任》证书的船员》值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