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
?第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第五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公司的名称权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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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
】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 ?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第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 :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 ?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七?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
?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解散、《申请破产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
》
【国家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可!以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
【
》 , (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
, ?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 ,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
: 《 (四?)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撤:销或:。者确认?不成立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根据该》决议已办理的登【记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撤销【或,者确认不成》立的公司根》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