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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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充分发【挥地方志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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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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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志,书包括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志书以及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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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年鉴包括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以》及部:。门年鉴、行业年鉴】、专题年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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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地】方志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修志、!存,真求:实、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明确—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制:定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责!任制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 (一)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地方?志工作;
!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 ,(三:)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组:织审查验收地—方志:;,。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地情调查研究【、地方志资料年【。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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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 (六》)负责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和方志馆—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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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方志馆】将各级方志》馆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保,障必要的人员方志馆!建,设发:。展所需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方志馆承担下列!工作:
? , ?。 (一)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志《以及其他文献资料】;
? 《 (?二)展览展示—地方志资《。源、:地,情文化?;
? 《 (三)开展方】志馆:数字化建《设推进地方志资源】共享;
》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鼓励通过多》元化的渠道》筹集资金建》设方志馆
【 《 不能独立》建设方志馆》的可以依托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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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志书: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
《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实行!一年一?鉴
】 鼓励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等志【书,
第九—条 地方志的编纂】工作由下列主体完成!
】。(一)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 (【二)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和部—门年鉴、行》业年鉴、《专题年鉴等由相关】部门组织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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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开发(》园)区等特》定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由其管理【机,构组织编纂;
! 《 (四)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由承担其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组织:编纂
】 地方志的—编纂:程序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制定】
: 第十条》 编纂地方》。志应当加强调查研】究公开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的历—史与现状《做到观点正》确、:资料详实、体例完备!、结:。。构严谨、记述—规范
】 地方志编纂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忠于史?实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对地方志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一)省志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组织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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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州(市—)志由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审核报省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组织审《查验收;
— —(三)县(市、【。区)志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审核?。报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组】织审查?验收同时报省—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 : (四)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组织审查《验收;
》 《 , (:五,。)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等由编纂主体】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组织审查验收;】
【 (六?。)部门?。年鉴、行业年—鉴,、专题年鉴等在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指导下由》编纂主?体审查验收
【 —省、:州(市)、县(市】、区)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组,织开展审查验—收工作应当出具审查!验收意见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宗教、外事、】统计:、民族、《军事等方面专家参】加
? ? 地方志的【。编纂单位《应当按?照审查验收意见对地!方志文?稿涉:及的重大质》量问题进《行修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修!改
第十【二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志?书应当按有关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开出版
!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地方志工作机—构批准后公开出版】
《 , 其他》志书和地《方年:鉴的出版《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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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应当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承?担列:入规划的地方—志编纂任务》的有关单位、—组织应当保》障工作条件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接受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编纂规《划,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地方》志的资料收》集、整理、编撰【、供稿?。、修:改工作
》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境【内,外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 鼓》。励边境地《区积极开展志书编纂!、旧志搜集整—理,、,地方文?献交换、地情—调查研究《、学:术研讨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 : ?开展地方志工作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边境地?区、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志工:。作,给予支持并加强指】导,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加强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的交!流与合作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地!方志人才队伍建立】地方志?专家库、地方志【人才培训基地—、,口述史采集队伍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的编纂—。研,究、:开发利用、宣传推】广,等工作
【 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地方志相关专】业或者课程与有关】单位联?合设立研《究中心(院)开展】地方志实务和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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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委?托或者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专业机构《以及:。个人承担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信息化、方!志,馆建设和运行维护、!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地情调查研究等!工作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规【定的除?外,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资料征集》机制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
承!担地方志《工作任?务,。的单位、组织—应当:按照资料年报制【度报送资料不—得无故拖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征集》。或者收集到》的地方志资料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
【 第二十条 【鼓励单位或者个人向!方志馆?捐赠文献、音像资料!、纪念性实物等接】受捐赠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 ,。 方志馆应—当向社会公》开地方志《文献资料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推动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通!过书籍?、视频、《音频:、动漫、刊物、【展览等形式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进【行地情宣传和地方】志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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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展—影视作品以及其【他文学艺术创—作和文化交流传播】地方:历史:文化
《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纳入】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地方志数字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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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通?过建设资料库、网】站、:数据库等方式将【已公开出《。版的志书、年鉴【等,在政府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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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著作权由组织—编纂的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享有参与编纂!的人员享有署名【权
? :。 方》志馆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参与地方志资料提!供、编?纂、审稿、》编辑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领取报?酬及资料费从—。既有经费中统筹安排!。
:。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地方】志成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科学!类成果?。等的评?奖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特,别重大?的自然灾害具有独立!存史价值的重—大事件和活动以及独!特的地域《文化:和历史风物可—以决定编纂地方专题!志,书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组织开展地方】史、地情文》献等:的编写?工作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按照【编纂规划方》案的要求完成地【方志的编撰、供稿等!工作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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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审查验收、!批准将?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文稿交付!出版或者地》方志内容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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