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保障支持《 第三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城市运?行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三十?三,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建设费用列入项目】投资运?行维:护费用?纳入项?目,整体运行《维护费用 】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 第三十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产业研究以及技【术创新?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推广运《用海绵城市》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  :   鼓励有关【单位牵头或者参与】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领域材料以及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 : 第:三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应当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海绵城市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可以建立海绵!城市审查专家库为】海绵城市建设咨【询论:证、成效评估等提】供技术服务 【 第?。三十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定,期,评估制度重点—。评估国家《和省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以及要求的落实】情况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科学】。支持定期评估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进行 第三】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依?据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对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单位的】行为依法实施信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