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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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城市?运行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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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建设费用列!。入项目投资运行维护!费用纳入项目整【体运:行维护费用
】。 ,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第三十四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产业研究以及技术创!新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推【广运用?海绵城市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 , 鼓励有关单位】。牵头或者参与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领》域材料以及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第三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应当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海绵城市人才队伍!建设
》 ,第三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可以建立海绵城【市审查专家库为海绵!城市建设咨》询论:。证、成效《评,估等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十【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定期评《估制度?重点评估《国家和省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以及要求的落实情!况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科学支持定期评估!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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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依据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对海!绵城市设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单位的—行为依法实施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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