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运行、维护】与改造
【第二十二《条 本市推》进建筑运《。行,、维护绿色化—、,精细化、智能—化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污?染和碳?排放
【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建筑?绿色:运行:、,维护管理加强信息应!用促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
第二十三!条 建筑所有权人承!担建筑?。绿色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应【当遵守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建!筑安全和稳定运行】
】实行物业管理的建筑!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建筑绿?色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筑所有权人或—者受托管理》人不:得擅自拆改或者损坏!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层、可—再生能源系统、【。能耗计量系统、【通风系统《。等与建筑绿色性能】相关的设备》设施
《 对建】。筑进行装饰装修时】不得损?坏与建筑绿色性能】相关:的,设,备设施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公共建筑的【运行、维护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理制度完备明确】。专人:负责;
《
》 (?二):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室】内温度控制;
】 (【三)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用水【等设备?设施及其自动监控系!统建筑能耗》水,耗计量系统运—行,正常;
】。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本市健全》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推动》分,类、分区、》分项安装用电、【用气、用《热、用水计量—和智能控制》设备设?。施规范数据报—。送加:强数:据分析应用
】 》。。。纳入: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对象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报送?用,电、用?气、用热、》。用水等数据
—
— 供电、供气、供】热,、,。。供水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送纳入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对象的民】用建筑的用电—、用气、用》热、用水等结算【数据
【 :。 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统计、发展改】革、城市管理、水】务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市建立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制度年?度用能超过标准约束!值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加:强节能运行管理【;年度用能》超过:标准约束值百—分,之八:十的: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同时开展能源】审计;连续两年用能!超过标?准约束值百》分之八十《的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
】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具有!能效:。示范作用的公共建筑!及其所有《权人、?运,行管理单位
】 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 —本,市实行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申请绿色建筑标!识鼓励其他新建建】筑申请绿色》建,筑标识绿色建—筑标:识,应当挂置在建筑【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九条: 本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有序推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筑综:合性能
》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改造计划!适时调整改造—范围与标准
【。 , 市—。。教育、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应当制定本系统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方案
》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十条】。 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应当?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 既有公共建!筑,进行: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时应当】同步:。实施相应节能—绿色化改造
】 》鼓励节能绿色化【。。改,造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以及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提升等同步》实施
【 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对既有居住建筑鼓】励与建筑内水、【电、气、热等专业管!线改造同步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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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的,鼓励按照绿》色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等标【准实施?鼓励增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
【 《 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等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方式组织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和【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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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市!推进建筑绿色—化拆除建筑拆—除时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拆除单位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治理【方案明确《处置方?式和清运措施等【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扬!尘控制等绿色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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