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市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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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邢台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组织编制城市—色彩、建筑风—格等专项《规划制定实施细则】或,。者单:行办法
!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做到整洁、【完好、美观、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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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依照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清洗、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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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范围由市、县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划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造型及!外部装饰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禁止: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擅自进行改建禁!止以破墙《开门开?窗,等方式改变、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容貌确】需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形式、色彩、!材质等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 ?因公共?利益或者城市—建设需要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进行统一【整改的应当》保障建筑物、构【筑物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权利人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桥梁上设置—。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隔音板、路!缘,石、便道砖等设施】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通讯、邮政、—电力、互联网、【有线电视、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等公共设【施由:其维护管理》单位负责定期维【护、保?洁保持安全、—整洁、完好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旧、污损、丢失【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者补充
!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上—设,置的:井盖、雨箅等设施应!。当保持?齐全、完好与路面】。保持平顺《无缺损?、移位无堵》。塞井盖、雨箅等设施!出现堵塞、破—损、移位、塌—陷、丢失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并及时进行修复、!更换:或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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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需要与街道!设分:界的应当选用绿篱、!花坛(池)》、草坪或者》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等作为分界对现】有封闭?式围:墙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应,当改造为《通透式对不宜绿化】。的裸露地面应—以铺设便道砖等【方,。式进行硬化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公园、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照明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公?共场所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并按【。照规定时间科—学,合理的启《闭照明设施
!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 , 《 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上空不】得擅自?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入地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 —已废弃的线(缆)】、杆、管、》箱等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拆除?
第二十条 !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 (一《)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专项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外观形式》与整体建筑风—格以:及,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保持完?好、整洁;
】 (二)内!容真实?。、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三》)出现脏污、破【损或者字体残缺影】响市容?的设:。置人应当及时—清洗:、维修、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十一!。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街巷、居住》区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不得擅自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挂!、张贴商《业性宣传《品等:;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园、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散发商!业性广告、传单【等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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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确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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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摆设摊点等》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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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居民:。生活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明确允许临!时摆设摊点的城市道!路及其两侧或者其】他公共?。场地的?具体地段、时限【和经营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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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或!者,其他公共场地的经营!者应当在规》定地段、《时限:和范围内经营并【。保持经?营场地以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县级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 烧烤—加工操作《应当在室内进—行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第—二十:六条 沿街门店经】营,者应当保《持店容店貌整洁【不得擅自超出门【、窗或墙《体,。外立面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宣传、推广》商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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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经营者《不得擅自利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共停车—场(位)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机动车的展销和拍卖!等,经营活动
— , ,第二十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公众出行需】求相适应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机制合》理,设定投?放总:量,科,学施划配套的—。停车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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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落实停放秩序维】护和运营调度—工作措?施,。及时清理、回—收,违规停放和故障、】破,损、遗弃《的,车,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人应当【自觉遵守服》务协议约定》。文明用车《按规定的地》点有:序停放
— 第二?十九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通行情况—、市容?环境情况科学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擅自设置、取!消停车泊位不得【擅自设置隔》离墩、地桩、地【锁、升降《杆等:障碍:物阻挠、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停车泊位—
】在公共?。停车泊位内停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按照标明的车【辆停放地《点和方?向依次有序停—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停《车泊位、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长【期闲置不用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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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占用公《共场:地的:停车泊位应当—保持地面硬》化铺装平整》、完好?标志标线规范、【清,晰地面硬《化铺装或者标—志标:线出:。现缺损、剥》落的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维《护、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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