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邢台】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组织编制】城市色彩、建—筑风格?等专项?规划制定实施—细则或者单行—办法
【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做到整洁、完好、!。美观、协调》
第十三条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依照》。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清洗、《粉刷
! 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范围由市、】县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划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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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造型及外部装饰】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禁止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擅自进?行改建?禁止以破《墙开:门开窗等方》式改变、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容貌》。确需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形式、色!彩、材?质等: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因公《共,利益或者城市建设】需要对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进行统一整改的应当!保障建筑物、—构筑物?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权利人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桥—梁上:设置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隔音板、路】缘石、便道砖等【设施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交通、通《讯、邮?政、电力、》互联:网、:有线电?视,、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等公!共设施由其维护管】理单位负责定期维】护、:保洁保持安全—、整洁、完》好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旧、?污损、丢失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者补充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上设置—的井:盖、雨箅等设施应当!保持:。齐全、完好与路面保!持平顺无缺损、移】位无堵塞《井盖、雨《箅等设施出》现堵塞、破损、移】位、塌陷、》丢失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并及时《进行修复、更—换或者补充
【 第十七条 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需要与街】道设分界《的应当选《。用绿篱、花坛(【池,)、草坪《或者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等作为分界对!现有封闭式围—墙,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应【当改造为通透式对不!宜绿化的裸露—。地面:应以铺设便道砖【等,方式进?行硬:化
《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公园—、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照明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公共场【所,。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并《按照规定时间科学合!理的启闭照明设【施
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 ?。 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上】空不得擅《自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入地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 —已,。废弃的?线(缆)、杆、管、!箱等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拆除?
第二—。十条 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专项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外观形《式与整体建筑风【格以:及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保持完好《、整洁;
】。。 (》二)内容真实、【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 (三)出【现脏:污、破损或者—。字体残缺影响—市容的?设置人应当及—时清洗、维修、【。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十:一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街巷、居住区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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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不得擅自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挂!、张贴商业性宣【传品等;《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园、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散发!商业性广告、传单等!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确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摆设摊点等经营活!动
》 为方便居民!生活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明《确允许临《时摆设摊点的城市】道路:及其两侧《或者其他公共场地的!具体地段、时限【和,经营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或【。者其他公《共场地?的经营者应当在【规定地段、时限和范!围内经营并保持经营!场地以?。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县级《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 烧烤加【工操作?应当在室内进行【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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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沿街【门店经营《者应:当保持店容店貌【整洁不得《擅,自超出门、窗—或墙体外立面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宣传、推】广商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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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经营—者不得擅自利—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共停《车场(位)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机动】车的展销和拍卖【等,经营活动
】第二十?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公?。众出行需求相适应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机制合理设!定投放总《量科学?施划配套的停车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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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落实停放秩序维护!和运营调度》工,作措施及时清理、】回,收违规?停放和故障、破损】、遗弃的车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人应:当自觉?遵守:。服务协议约》定文明用车》按规定的地点有序】停放
第二十!九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通行情况、市容】环境情况科学—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擅自设置、取消停!车泊位不得擅自设】置隔离墩、地桩【、,地锁、升降》杆等障碍物阻挠、】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停,车泊位
— 在公共】停车泊位《内停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按照标明的车辆】停放:地,。点和方向依》。次有序停《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停车泊位、》。。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长:期闲置不用的车辆】
第三十条 【占用公共场》地的:停车泊位《应当保?持地面硬化铺装【平整、?完好标志《标线规范《、,清晰地面硬化铺【装或:者标志标《线出现缺损、剥落】的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维护、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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