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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由】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城》市规划区内将—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  :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 第四十一—条 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万元罚款 【 第四十三》条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生?。活垃圾的; — : ,    (二—)清:扫、收?运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的;?     (!三)用于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整洁的》; 》 ,   (四)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 ?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第四?十四条 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生活垃《圾的; 》。  ?   (二)未【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的; 【     【(三)未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的; — ,    (四)未】按照要求配备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的;   】  :(五)未《保证生活垃圾—处置:站、场(厂)环境整!洁的:; ? :  :。  (六)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     (!七)未?按,照要求对《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的;  【   (《八)未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的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