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由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三)在》城市规?划区内将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 :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 :。第四十一条 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万元罚!款
? :第四十?三条: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 (一)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生活垃圾的!;
】 (二)《清扫、收运》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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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用于【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整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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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
—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第?四十四条 —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生活垃圾的—;
》 : (二)》未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的【;
】 (三)未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的;
! , (四【)未按照要求—配备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的;
】 》 (五?)未保证生活—垃圾处置站、场(厂!)环境?整洁:的;:。
《 《。(六:)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
! (七)未按照【要求对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的;》
】。(八)?未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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