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开发建设
【
第九条 】管委会?应当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会同增】城区人民政府依法】编制增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增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战《略目标、《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生态保!护等内?容
》 《管委会应当》坚持全?市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原则!。依,据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增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等!各类功能分区保障重!大公益性项目、跨区!。域项目规《划选址工《作的落实促进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推:进产城融《合、城乡融》。合
【。 管委会应—当建立?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定期评】估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报告【上一年?度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实施《情况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增城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当》科学推进增城开【发区:交通、能源、信【息、供排水》、地下综合》管廊、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
!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广?州,东部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增城开!发区与市中心城区、!珠江口?两,岸城市、《港澳地区之间—的快速交通网络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园,区的有效衔接
! 《 管委会应当会同增!城区人民政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运用【互联网?。、云计?算、智能《传感:、,卫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完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智能网络推!进建设智能化的【交通、电网、气【网和供排水保障【系统构建城市智能】运行模式《。和,智能治理体系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增?城开发?区的建设发展—用地对增城开发区】范围:内列入省市级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指标》
— 管委会应当在】以下方面对》增城开发区的土地利!用依法实施管理
】
《 ,。 , (:一)确保土地利【用以产业用地为主】导,建设用?地,。应当优先用于重点】发展的产业;—
【 (二)加强公共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保【障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适当增【加生活性《服务业用地供给;】
】(三)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动态《。。评估:制度:从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和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 (四》)建立存量用地【二次开发利用—制度通过提高容积】率、厂房分割转让】、,收储合理补偿、土】地整合开发等方式探!索留用地和低效工业!用地的开发利用【模式:。。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 —土地:利用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管委会依【法依规制定实施【
第十二条】 增城开发区应当!依,法落实企业》土地使用退》出机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项】目,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土地退出情形】当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出【让方或者出租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第十三条 !增,城开发区应》。。当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条件: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节】能环保材料和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进行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引导产》业,结构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
— , 在编制增城】开发区建设》和开:发利用等相关规【划时组织《编制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 ,跨区域项目需—要占用增城》开发区用地》或者其地下空—间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办理项目选址手【续前征求管委会【、属地区人民—政府:的意见管委会、属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答复
】 第十四条 增城!开发区应当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均衡配—置,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
增—城开发区《应当依托《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特色农业等旅游资源!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开展民俗、公益【等特色活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山水文化》宜游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