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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 (20【22年?10月?28日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 2023年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或者】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  :  (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的使用期限不—拆除的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本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 :     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工作 【  :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以:及跨区域《、重大复杂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区域的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工作 【     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乡、村】庄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工作 【 ,     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的相》关工作 》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的相关工作 !   《。  本条前三款所列!负责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工作的《行政机?关统称为防控查【处机关 —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或者】利用违?法建设非法获利【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防控!查处机关、》自然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遵守城乡规划】。和本条例的》法治:意识 》。。 第八?条, 下列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的协助职责 !    (一)自然!资源部门对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进行核实; 】  《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违法建设《不,得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 (三)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广电和旅游、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对:以违法建设》作为注册住所或【。者生产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应【当将违法建设情形告!。知申请人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对违法【建设依法不予—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 ,。    (五)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协助》查,处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现《场管制 【。    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法!建设的应当》将违法?建设:的相关?情,况及:时书面?告知防控查处机关】。由,防控:查处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     防控查!处机关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涉及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城乡规《划、用地、施工【、房屋租赁备案、工!商登记?等信:息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有—城,市管理?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监测、】城市基础《地,理,等信息的应》当一并?提供需要《利用与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有关—的,规划、?。土地、房屋等档【案的相关档案—机,构应当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第十条 【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项目经防《控,查处机关书》面告知?后供:。水、供?电、运输《建筑垃圾、出售预】拌混凝土等相—关单位及个人—不,得提供服务;依【法无需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不适用本项规!定   【  (二)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防控》查处:机关应当书面告知供!水、供电、运输【建筑垃?圾、出?售预拌混凝土—等相:关单位?及个人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停《止,服务 》     (三)】。施工单位不得为【没有取得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施工 —。    (四)不得!将没有规划许可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建筑?物、构?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 第十一条 !防控查处机关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  :  防?控查处?机关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行动态—巡查提高违法建设发!现,和管控?。效率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在本区域内发现【涉嫌:违法建设《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报告防控查!处机关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违法建设《    【 防控?查,处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 首先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的,防控查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对属于本防控查处!机关职责范围的及】时查处;对不属【于本防控查处机【关职责范围的在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之】日起三日内将案【件线索?移送负有查处—职责的防控查处机】关,接,受移送的防》控查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同时【发,现有违?反其他法律规定【情况的应当在—三日内通报其—他行政执《。法机关 【第十三条 防【。控查处机关对违法】建设进行立案调查后!需要:。自然资源部门对建设!行为是?否办理规《划许可、违法建设】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及自然资源部门!依职权认《定的其?他专业?性问:题出具?确认意见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明—确的认定意见;【情况复杂不能按时】提供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 —。第十四条 对【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的防控查处机【关,可以在违法建设【现,场显著位置》或者违法建》设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媒体?发布公?告督促?建设:单,位或者其所有—人、管理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间【不,得,少于:十五日?公,告期间届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拒不接受处》理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或者没》收 : , 第十五条 】 对正在《搭,建、开挖的》违法建设防控—查处机关《。应当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逾期!不恢复原状的—违法建设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防控《查处机关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且危及公共安全【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排除危【险 第十六条! 防控查处—。机关对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改正、不】拆,除的:防控:查处机关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     经催!告当事人仍未—改正或者拆除违【法建设且无正当理】由的在城市、—镇规划区内防控查处!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 —   》  强?制拆除决定作出后】。防控查处机关应当】依法送达并在违【法建设所在地显著位!置、本级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强—制拆除公《告限定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违法【建设的由违法建设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责成防控【查处机关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十七条】 :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防控查处机关应】当通知违法建设当】事人限期自》行清:理,违法建设内》的,物品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清理的!防,控查处机关应当【。。制作物品《。清单代为临时保管物!。品并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逾期不领取!的防控查处机关可以!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  前款规》定的物品清》单应当由违法—建设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不签字的可以由违法!建设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物品!清点过程予以—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予:以公证 【第十八条 —防控查处机关在【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应当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或者媒】体等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布—违法建设及》查处情况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供水、—。供电、运输建筑垃】圾、:出售预拌混凝土【等相关?单位及个人为违法建!设提供服务》的由防控查》处机关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施工【单位承接违法建【设项目施工的由【防控:查处机?关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自用!或,者向他人提供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由防控查《处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承租人明知没】。有规:划许可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建筑物、构筑】物仍使用《该场所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由防控?查处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防!控查处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未履行规定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