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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 【 (2》。022年12月26!日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保障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增强【全民体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工?作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全民健身—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为满足—全,民健身基《本需求而提供—的健身设施、健身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支】持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第,四条: 市、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 》  《。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民健—身工作 第】五条 ?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团体应当根【据各自职能和特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配合体育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全民健身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布局规《。划经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  县(市、—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 第七条《 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市、县(市》、区)应《当,建有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设施【; :。 ?  :。  (二)镇(街】道)应当建有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设施; —   ?  (三)》村(社?区)应当建有室【内健身场地、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设施可以与】文,化礼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妇女儿童!驿站等其他公—共,。设施相结合》 , 第八条 】新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健《。。身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    已》建成居民住宅区配】套健身?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以—社区为单《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统筹配》置 ?   《  居民住宅区【配套健身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可,以依法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保障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居民住宅区配!套健身?。设施的用途 】 第九条 鼓励依!法,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配【置相应的全民健身设!施 第十条 ! 实行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人】制度 《   《  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     (一)政!府出资建设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单位为管理人—。;     !(二)?社会力量投》资的产权人或—者由其?确定的单位为管【理人; 》    》。 (三)社会捐赠】的受捐赠单位为【管理人;《 :     (四)!居民住?宅区配套的业主【为管理人委托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人为!管理人; 》。    — (五)村集体出】。资建设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管理《人的:由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 : 第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建立安全管理—和,服务制度; !  : , (二)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安全警示标志; !     —(三)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 —    (》四)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设,施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五)【。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 第十二条 — 国家机关的体育健!身设施和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专—用设施管理人应当】创造条件利用—法定节假日》、假期和其他适当】时间向公众》开放具?体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 公办学校应】。当在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   ?新建公?办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应当与教学、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或?者隔离便于向—。公众开?放     !已建成公办学校的体!育设施未与》教学、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或者隔离》的由:。教育、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体育等部门支】持和指导《学校结合实际—进行改造 第!十,四条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开展公益性体】育技能培训 【 , ,第十五条 》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在村?(社区)配备相应】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传授健身技】能、普及健身—知识等志愿》服务 》 第:十六条?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传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品牌 】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与教】育、健康、旅—游等融合发展— :   《  体育、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整合【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利用:学,校的体育设施—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公益性体—育技能培训 】。     体—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推行》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加强运动健康干预!建立体质监》。测中心将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 【    体》育、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鼓励体》育旅:游,。业发:展支持山地户外、水!上、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培育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 :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数字【化技术在全民健身】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水平   】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智《慧体育村(社区)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改造拓展智》慧体育应用场景【向,公众提?供全民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赛事报名、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 —     智慧【体育村?(社区)建》设与服务规范由市】体育:。主管部门《制定:依法报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 第十九条—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适时调整全民!健身服务《。购,买目录确定购买服务!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 第二十条 体育!、民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规范群众—性,健身团队建设— :  ?   体育社会组】织应当?依照章程《普,及推广运《动项目组织》举办赛?。事活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参与全民—健身公益事业—   —  群?。众性健身团队可【以,通过:制定公约引导成【员科学文明》健身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二!十一:。条, 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者和》承办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保障全民】健身活?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体育《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健!身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  :  : 体育?健身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擅自》违约停止服》务发放体《育健身预付凭证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实】行全民健《身,工作监督《评估制度 】   ? 监督?评估按照下列—规定开展 【     (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     (【二)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每》年对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开放时间【。、举办体育活动数量!、服务人次、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经费—补助; 【。    (》三,)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体育—。、财政等《部门每年组织对学校!体育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时—间、:服务人?次、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经—费补助 》 第二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人,未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予以《处,理, ,   》  (一)属于【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二)属于其他【全民健?身设施并向》公众:开放的由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学《校未按照规定开放】体育设施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