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 》 (2022年【12月?26日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保障》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增?。强全:。民体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工作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全民健身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为满《足全民健身基本【需求而提供》的健身设施、健【身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支持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 【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民健?。身工:作 第五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团体应!当根据各自职能和特!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配合体!育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全民健》身工作?。 , 第六条— 市、县(市)】体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布局规划经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县(市、【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市、》县(市、区)应当建!。有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设施; 】     (【二)镇(《街道)应当建有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设施【;    】 (三)村(社区】)应当建有室内【健身场?地、:。。。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设施可以与文化礼】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妇女儿童驿站等】其他公共设施相【结合 第八条! 新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健身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     【已建成居民》住宅区配套健—。身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以社区【。为单: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统筹配置 》    — 居民?住宅区配套健身【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可以依法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保障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居民!住宅区配套健—身设:施的用途 【 第九条 鼓励依!法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配?。置相应的全民—健身设施 【 第十条《。 实行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人制度 》  《  : 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政府出?资建:设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单位为管理人; !     【。(二)社会力量投】资的产权《人或者由其确定的单!位为:管理:人,;     !。(三)?社会捐赠的受捐赠单!位为管?理,人; ?  《   (四)居民住!宅区配套的业主【。为管理人委》托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人为管理人;!。。   —  (五《),。村集体出《资建设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人 ? :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管理人的》由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 ! 第十一条 】 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建:立安全管《理和服务《。制度; 》   《  (二)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以及安全】警示标志;》     】(三)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 【  :   (四)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设施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五)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的:体育健身设》施,。和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专用设施管理人应!。当创造条件利—用法定节假日、假】期和其他适当时间】向公众开放具体【。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 》公办学校应当—在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  :新建公?办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应当与教学、【。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或者隔离【便于向公众开—。。。放 《   ?  已建成》公办学校《的体育设《施未:。与教学、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或者隔离的由!教育、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体!育等部门《支持和指《导学校结合实际【进行改造《 ,。 , 第十四条— ,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开展公—益性:体育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在村(社区》)配备相应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传授健身技】能、普及健》身知识?等志愿服务 !第十:六条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传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品牌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与教育、健【康、旅?游等融合发展 !     体育、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整合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利用学校的》体,育设施?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公!益性体育技能培训】   —  体育《、,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推行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加强—运动健康干预—建立体质监测中心】。。将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     !。体育:、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鼓,励体育旅游业发【展支:持山地户外》、水上、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培—育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数字化技术在全民健!身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水平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智慧体—育村(社《区)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改造】拓展智慧《体育应用《场景:向公众提《供全民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赛》事报名、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 《     》智慧体育《村(社区《)建设与服》务规范由市体育【主管部门制定依法】报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适—时调整全《民健身服《务购买目录确定购】买,服务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 第二《十条 《体育、民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规范群众性健身团】。队建设 —    《 体育社会》组,。。织应当依照章—程普及?推广运动项目组织】举办赛事活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参与全民】健身:公,益事业   !  群众《性健身?团队可以通过制定】公约引导成员—科学文?。明,健身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二十一!条 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者和承办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保障全民!。健身活?动安全 《 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体育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健身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  《   体育》健身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擅自!违约停止《服务发放体》育健身预付凭证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 第二十三条】 :实行:全民健身工作监督评!估制度 【    监督评【估按照下列规定开展!   —。  (?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 ?    (二)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每】年对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开放时间、举办体】育活动数量》、,服,务人次、《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经费》补助; —   ?  (三)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体育、》财政等?部门每年组织对学校!体育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时间、服】务,。人次、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经费补助 ! , :第二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人未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予》以处:理     !(一)属于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二)属于其他!全民健身设》施并向公众开放的】由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学!校未按照规定开【放体:。育设施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