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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4年9月—20日本溪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 2005年1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20【。22年12月—8日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023年3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 : :    《建成区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告 ! 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区负责、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区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工作 —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财!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教育!、通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 第【七条 ? 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教育《以及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及舆论监督工】作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 ,  ?  : 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传播《媒体:和公:。共场:所,。广告的经营者—应当: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 — 第八条 【本市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按照本】条例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  《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划分—确,定, 第九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责任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 城市道路路—面及:附,属设施由产权—单位定期维护或更】新使其?保持完好、》整洁设在城市—道路路面和两侧的各!类公:共,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     !各类导线、管—线实行地下敷设应当!统筹安排城》市新区建《设时各类导线、管线!应实行地下敷—设,;老城区应当结合改!造实行地下敷设【 第》十一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    (》一)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 ? ,   (三)—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四)】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 :。    》。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对】非,经营性?行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行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对】非经营性行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行为且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经营性行【为而无违法所得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影响市容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非经营性】行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行为且【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经营性行》。为,而无:。。违法所得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合理设置集贸市【。。场、早市、夜市【、特色经《营街等经营场所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公园: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摆:摊设点、兜售物品等!经营:活动 —    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设施从事露》。。天维修加《工、清洗车辆等经】营活动?     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周边的店铺—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堆放货物 【     —。集贸市场、》在道路两《侧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餐饮、非机动车修理!、擦鞋临时摊点应】当按照?规定:的区域、时》段规范?经营并保持经营场】地卫生整洁》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停放机动】车辆 ? 第十四条 】 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 第十五条》 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外:部定期?进行清洗或粉—饰对破损、危险【或者影响市容—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及时组织整修或】拆除: 第十六【条 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 》 ,    》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个人: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七条 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挡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各项》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不得损害—市容市?。貌    】 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非经营性行》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行为且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经营《性,行为而无违法所得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及广场、—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的装饰性》灯光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设置和】维,护灯:光设施残缺或者损】坏时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应当及时修—复 ? 第二十条 【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烟蒂《、瓜果皮核、纸【屑、纸钱、包—装品、宣传》品等废弃物》;     !(二)随意倾倒垃圾!或者污水、粪便【将垃圾扫入排—水井、下水道;【     (!三):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等》露天场所焚烧垃圾】等,。物品;  】  : (四)其他—有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一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  违反本条规定】的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给予警告《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二条 早、夜市】和其他集贸市场【的,管理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实行开、闭【市全程保洁》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并按照垃圾日产生!量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 , 第二十三条 !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 ?   《。。  :违反前款规定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行驶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四条 !因施工或《者其他作业可能影】响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的施工单《位或者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告知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城市【生活:垃圾正常清运 】 第二十五条 !举办公?益,、商业等活》动需要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指定的时间和范围】从事相关活动;活】动结束或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 , 第二十》六条 在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    《 违反本条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冬季除雪》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主要干道、【繁,华地:段、广场等重要地】区应当限期清—除积雪 》     —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完成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责任区的清除【冰雪的任务或者承担!。清除费用《 ,  《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并?。处清除分担的冰雪】费用1?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 第二十八条— 从事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遵循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达到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     》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 【 第二十九条 ! 鼓励兴办环—境卫生服务企业推行!环境卫生服务专业】化、市场化》 : 第三十条 【 ,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具备上《下水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一:条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划和标准组—。织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粪便处理《厂(场)、》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制定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从事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三】条 车站、商场】、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所及其他人流集聚】场所应当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 第三十四条 【 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维,护环:境卫生设施对—陈旧、破损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保持:完好 》 第三十《。五条 ? 公共厕所应当设有!明显规范标志并【由专人负责保洁 !    》 市民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保持清洁爱】护设施 【第三十?六条 盗窃—、损毁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