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检】验,规则:
《
—9.1 《 编号及取》样
! : 水泥《出厂时(或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设计生产【能力规定为
】。
》 年产《能≥20《0×104t的【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
【 年产能≥1—20×104t【的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
年产能≥!60×104t【的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 年产能≥【。30×1《0,4t的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 ? 年产能<》30×10》4t的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
》 《取,样方:法按GB/T 1】。2573进行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
?。
9.2 》 水泥检验
【
9.2!.1 出厂—。检验
】 《出,厂检:。验项目为5.1、7!.1、7.》4.1、《7.:4.2.1》、7.4.3、7】.4.4
】
9.2.2【 型式检验
【
》 《型式检验为5—.,1和第7章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投产时《;
! 原燃《料有:改变:。。。时;
】 : 生?产工艺有改变时;
!
!产品停产6》。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
?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其中7.2】、7.5和7—.4.?2.2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
?。
9?.3 判定规则】
—
9.3.1 !出厂检验
【
9.3.1.!1 ?检,验结果符合》5.1、7》.1、7.4—.1、7.4.【2.1、7》.4.3、7—.4.4《技术要求时为合格】品
—
,9.3.1》.2 ? 检验结果不符合5!.1、7.1、7.!。4.1、7.4【。。.2.1、7.4.!。3、7.4.4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时为不合格》品,
9【。.3.2 》 型式?检验
—。
,
9.3.》2.1 型式【检验:结果:符合5.1和第【7章所有技术要求时!为合格?
:
9.3.2!.2 《型式检验结果不【符合5.1和第【7章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时为不合格
!。
?
9.4【 水泥出厂
!
】 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
! 《水,。泥,出厂时生产者—应向买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包括—水溶性铬(Ⅵ—)、放射性核素【限量、?压蒸法安定性等型】式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以及所【。有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或确【认结果
【
9.5 !检,验报告
—
— ,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文《件编号、水泥品种、!代号、出厂》编号、混合材料【种类及掺《量等出?厂检验项目以及【密度(仅限硅酸盐】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等当买方要求时!。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10d—内报告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5d内补》报28d强度的检验!结果
《
》
9.6《 交货与》验收
《
,
9.【6,.1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告知并经买方【认可后在发货单【。上注:明“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
—。
9.6.2! ,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T】 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不少于24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
40d】内买方经《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文!件要求而生产者【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封存?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水泥《安定性检验应在取样!之,日起10《d以内完成
【
?
9.6.3 【 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买方保存90】d取样方法按GB/!T 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不少于1》2k:g,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0d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
!
《 90d—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而生【产者又?有异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封存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