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 ? 检:验规:则
—
《
9.1 编【号及取样
】
《 水泥出厂时!(或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设计生产能】力规:定为
【
年—产能≥200×【104t的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
,
— 年:产能≥120×10!4t的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
年】产能≥60×—10:4t的?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 年产能≥30!。。×1:04t的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
— ?年产:能<30×1—04t的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
》取样方?法按GB/》T, 1:2573进行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
9》.2 水泥—检验
【
:
,9.:2.1 出厂检验!
! 出厂检验项目【为5.1、7.1】。、7:.,。4.1、7.4.2!.1、7.4.3】、,7.4.《4
《
:。
9.2.2 型!式检验
》
】。型式检验为5.1】和第7?章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投产时;
!
— 原燃料有改变【时;
! , 生产工艺—有改变时;
【。
?
产—品停产?6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
【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其中7.2、7】.5和7.》。4.2.2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
9.3 判定规!则
《
》9.3.1 — 出厂检验
!
9.3.1.】1, , 检:验,结果:符合5?.1、7.1、7】.4.1《。、7.4.2—.1、7.4.3、!7.4.《4技术要求》时为合格品
【
9.3【.1:.2 检验—结果:不,。符合5?.,1、7?.1、7.4—.1、7.4.2】.1、7.4—.3、7.4.4】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时为不合格【品
》
9.3.2 】。 型式检《验
》
9.3.2.1! 型式《检验结果《符合5.1和第【7章所有技术要【求时为合格
【
,
9.3—.2.2 型【式检验结果不符合5!.,1和第7《章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时》为,不合格
【
9.4【 水?泥出厂
》
! 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
《
,
—水泥出厂《时生产者应向买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包括水溶性铬【(Ⅵ)、放射性核】素限量、《压蒸法?安定性等型式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以及所?有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或确认?结果
》。
9.5】 检验《报告
》
》。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文【件编号、水泥品种】、代号、《出,厂编:。号、混合材料种类及!掺量等?出,厂检:验项目以《及密度(仅限—硅酸盐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等】当,。买方要求时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1,0d内报告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5d内补报—28d强度的—检验结?果
?
》。
9.6 交货与!验收
》
9.6】.1 ?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告知并?经买:方认可后在发货【单上注明“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
—
9.6.2 】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T 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不少于2!4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
—40d内买方经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文件要求而》生产者?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封?存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水?泥安:定,性检验?应在取样之》日起10d以内【完成
【
9.6.》3 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买方保存90d取!样方法按GB/【T 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不少于【12kg《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0d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
】
—90d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而生产】者又有异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封—存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水泥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