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 建标库

5  组分与材料

5.1  组分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分别符合表1、表2和表3的规定。

5.2  材料

5.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2O3、Fe2O3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5.2.2  石膏

5.2.2.1  天然石膏

    应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品位(质量分数)≥55%。

5.2.2.2  工业副产石膏

    工业副产石膏应符合GB/T21371规定的技术要求。

5.2.3  粒化高炉矿渣/矿渣粉

    粒化高炉矿渣/矿渣粉应符合GB/T203规定的技术要求。

5.2.4  粉煤灰

    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规定的技术要求(强度活性指数、碱含量除外)。粉煤灰中铵离子含量不大于210mg/kg。

5.2.5  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应符合GB/T2847规定的技术要求(水泥胶砂28d抗压强度比除外)。

5.2.6  石灰石和砂岩

    石灰石、砂岩的亚甲蓝值应不大于1.4g/kg。亚甲蓝值按GB/T35164-2017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验。

5.2.7  水泥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规定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