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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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车辆基地及控制中心!、站场?。、车:辆、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等
— , 》本条:例所称综合体是指与!城市轨道交通—同步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场【站上盖?以及与城市轨道交】通场站整体相连的项!目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出入口《、,通风:亭等附属工程—以及站前广场、绿地!、道路等公共设【施、与?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相,连的地下空》间等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交通衔接工程
!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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