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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原—满族自治《县河道防护管理条】例 : ,。。 , (2004年【12月?22:日清原?满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5年?3月3?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22年12】月16日清》原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202—3年3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防护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 ,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河道?防护:。管理范围是县域内】英额河、浑》河、清河、》柴河、柳河干流堤】防,背水坡堤脚外延5至!10米;迎水坡堤】脚,外延10米》其他支流堤》。防背水坡《。和,。迎水坡?堤脚:均外延5米 【 :   ? 无堤防河段—。护岸地可按设计洪水!位确定 — ,第,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河道】防护管理工作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河道防护】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在河道防护》。。管,理,范围内的园林、休闲!、体育、游》乐等:设施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整治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    】 允许单位》或个人按照河道整】治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经依法审批投资开发!利用堤防《、护堤地、护—岸地及水面计划【部门在审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第六条 护堤林!、护岸林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  ! ,。  河道护堤—林、护岸林需要采】伐更新的应当施【行伐前更新 】 第七条《 在河道堤防上修建!跨河桥梁《、涵闸、《泵站和埋设穿堤【管道、缆线等涉【河,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服》从监督、检查 】  ?   在河道堤防上!已建成的前款—所指建?筑物及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检:查对危及堤》防安全的限期维修或!改建 第八】条, 在河道防》护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侵占、擅!自砍伐?或者破坏护堤护【岸,林木放牧、乱垦【滥种;  】   (二》)弃置矿渣、—残土、垃圾及堆放杂!物; 《   《  (?。三)修建套堤、【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 ,    《(四)?擅自挖砂、采—石,、,取土、淘金;— 《    《(五)擅《。自,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挖—筑,鱼塘、?。蛙塘、?蓄,水方塘; 》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未经审查同意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3,万元罚款《;对河?道和:堤防等工程设施造】成危害或《损失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代:。为补救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第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侵占?、擅自砍伐或者破】坏护堤护岸林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放牧、》乱垦滥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 !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弃置矿《渣、残土《、,垃圾及堆放杂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逾期不清除!的依法?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罚款】弃置或?。。。排,放矿:渣情节较轻的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罚款弃置或【排放:残土、垃圾》情,节较轻?的,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罚款堆放杂物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  :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修建!套堤:、,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逾期不—清除的依法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2万元罚款 !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擅自挖砂、采】石、取土《、淘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河道造成【不利影响的》属,。经营性的处2—万元罚款;属非经】营性的处《20:00元罚《款    】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擅自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挖筑鱼塘》。、蛙塘、蓄水方塘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的依法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1万元?。罚,款;主?汛期未空《塘运:行的强制空塘运【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处?2万元罚《款,。 ? ,第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监督和举—报在河道防护—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自治县或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一《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