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清原—满族自治县河—道防护管理》条例 (20!04年12月2【2日清原满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5年3【月3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22年!12月1《6日清原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2023【年,3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防护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河道防?护管理范围是—县域内英额河—、浑河?、清河、柴》河、柳河干流堤防】背,水坡堤脚外》延5至10》米;迎水坡堤脚外延!10米其他支流堤防!背水坡?和迎水坡堤脚均外】延5米 《 :    《 无堤?防河段?。护岸地可按设计洪水!位确定 【第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河道】。防护管理工作 】    》 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河道—防护管理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在河道防护管理范】。围内的?园林、休闲、体育】、,游乐等设施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整治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    ! 允许单位或个人按!照河:道整治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经依法—审批投资《开发利用堤防、【护堤地、护》岸地及水面计划部门!在审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第—六条 护堤》林、护岸林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  】   河道护堤【林、:护岸林需《要采伐?更新的应当施行伐】前更新 第】七条 在河》道堤:防上:修,建跨河?桥梁、涵闸、泵站和!埋设穿堤《管道、缆线等涉河】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服从监督、检查! :     —在河道堤防上已建成!的前款?所指:建筑物?及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检查对危》及堤防安全的限【期维修或改》建 : ?第八条 在河—道防护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侵!占、擅自砍伐或【者破坏护堤》护岸林木放牧、【乱,垦滥种; —     (【二)弃置矿渣、【残土、垃圾及堆放杂!物;    ! (三)修建—套,堤、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    (四—),擅自挖砂、采石、取!土、淘金; 【 ,     (—五)擅自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挖筑鱼塘、蛙塘、】蓄,水方塘;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未经—审查同意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3万元罚【款;:对河道和堤防等工程!设施造成《危害或?损失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代》为补救?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  :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侵占、擅自砍!伐或:者破坏护堤护岸林】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放牧、乱垦滥】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  】 ,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弃置】。矿渣、残土》、,垃圾及堆放杂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逾,。期不清除《的依:法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罚款弃置—或排放矿渣情节较轻!的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罚款弃置或排】放残土、垃圾情节】较轻:的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罚款堆放杂—。。物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 :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修建套】堤,、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逾期不清除的【依,法组织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2万元罚款 【   》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擅自挖砂、采石!、取:土、淘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对河道造成不】。利影响的属经营【。性的处2《万元罚款;》属非经?营性的处2》000?。元罚款   !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擅自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挖筑鱼塘、蛙【。塘、蓄?水方:塘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的依!法代为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1万元罚《款;主汛期未空【塘运行的《。强制空?塘运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处【2万元罚款 !第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监督?和举报在河道—防,护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自治县《。。或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 第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一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