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与建设 】 第十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  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确定《城市:停车总体《发展战略统筹地上地!下,资源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明确控》制目标和建设时序并!将停:车场与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紧密衔接!。   —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将土?地供应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 》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十三条! 停车场建设应【当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照明、【通讯:、给水排《水、:通风、?消防、视频监控、停!车引导?等系统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和显著—标志按要求配建【或者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   利《用人防工程设置停】车场的应当符—合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和单【。位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   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应当遵守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确保—使,用安:全;并与市容市貌】相协调?按照要求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 : 第十五条 既!有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等?情况下?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划定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 《 , 第十六《条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场 !。  :  鼓励《利用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车《辆,停放需求可》。以组:织协调?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 】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安全、承载》状况和停车需求【科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泊,位道:路停车泊《位施划?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告并听取《。周边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     》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不得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 》。  《   (二)—不得:占压盲道、绿地、窨!井盖:;     !。(三)依《法严格?控制总量; !    (四—)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第十九条 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置【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 ! ,。     —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违规停车《。处理方式等内容超】过规定?时,间在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由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停车泊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影响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但《因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护或者大修!改造等需要影—响泊位使用》的除:外 :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年—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车?。辆停放需求等情况对!所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调整【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并向社会公》告 :   》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停车泊位已经【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    【 (二)道路周边停!。车场已经能》。够满足?车辆停放需求; 】。     【(三)城《市,基,础设施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需要; 】     (四)道!路停车泊位》所在区域《被法律、法规列【入,禁,止施:划停车泊《位区域; 》。  :   (《五,)其他需要》调整或?者撤除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