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与【建设: : :第十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确定城市》停车总体发》。展战略统筹地上地下!资源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明确控?制目:标和:建,设时序?并将停?车场:与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紧密衔接《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将土地—供应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十三条 停车场建!设应当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照明、通讯、给水!排水:、通风、消防—、视:频监控、《停车引导等系统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和《显著标志按要求【。配建或者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  利用人防工【程设置停车场的【应当符合《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和:单位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   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应当遵—守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确保使用安】全,;并与市容市—貌相协调按》照要求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 : 第十五条【 既有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等情【况下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划定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 第十—六条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停车场 !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场 ! :。    鼓励利用】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车辆停?放需:。求可以组织协调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 第》。十八条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安】全、承?载状况和停车需求科!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泊位—道路停车《泊位施划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告并听取【周边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     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不得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 :     (二)!不得占压盲道、绿地!、,窨井盖?; : ?。    《(,三)依法严》格控制总《量; —   ? (四)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九条 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置》。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    】 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违规停《车处理方式等内容超!过规定时间在—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由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停车泊位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影响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但因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护或】者,大修改造等需要影】。响泊位使用的除外 ! ,。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年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车辆停放需!求等情况对所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调整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并!向社会公告 】   ?。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停车泊》位已经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 !     》(二)道路》周边:停车场已《经能够满足车辆停】放需求; 》 :     》(三)城市基础设施!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需:要,;   【 , (四?)道路停车》泊位:。所在区域被法—。律、法规列入禁止】施划停车泊位区域】;,     (五】)其他需《要调整或者撤除的】情形: :